| 索引号 | wqq_scjgj/2023-07867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3-04-10 | 发布日期 | 2023-04-10 |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现将《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积极推动“个转企”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所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应在办事窗口设置“个转企”专窗,专窗岗位由市场监管所所长担任;“个转企”专窗标识统一设置为绿色底纹方正小标宋字体,并在显著位置摆放、张贴;各所要耐心细致为“个转企”办事群体做好帮办和咨询指导服务,切实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对有意愿升级为企业的个体统一报送到登记注册股,由登记注册股进行“个体户转型升级”办理。
三、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当好深化改革的推动者、政策法规的普及者。结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个体工商户服务月”“世界标准日”“世界认可日”等宣传活动,将相关法律法规、扶持政策一并纳入其中,丰富宣教内容;结合日常巡查检查、“政企沟通”、行政许可实地勘验等工作,丰富宣教形式;提高政策知晓度,使好的政策应享尽享,提升政策效能,释放最大红利。
附件1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积极推动“个转企”工作的通知.ofd
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