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qq_zjj/2023-08215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住建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9-01 |
关于进一步优化水气暖电网报装接入外线工程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驻市有关单位, 巴彦淖尔供电公司,各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公司,联通、移动、电信、广电和铁塔公司: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的通知》 (内政发〔2022〕4号)和《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巴政发〔2022〕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水气暖电网报装接入效率,切实提升服务质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就我市水气暖电网报装接入外线工程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审批事项
本通知所指行政审批事项是水气暖电网报装接入外线工程涉及的规划许可、临时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城市树木砍伐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行政审批事项(以下简称水气暖电网报装接入外线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压减审批时间
各旗县区要认真贯彻《通知》要求,水气暖电网报装接入外线工程涉及行政审批事项免审批类型继续实行告知承诺备案制;免审批类型以外全部实行并联审批制,办理时限压减至2个工作日(不含补充资料、会议审查等特殊程序时间),具备现场确定的可进一步压减至1个工作日。
三、畅通办理渠道
线上办理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实行用户网上申请、资料线上传递、行政部门线上审批的全流程网上联动报装模式,实现掌上申请、在线审批、统一出件的并联办理全流程“跑0次”; 线下通过属地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以下简称“综窗”)办理。
四、细化部门职责
各旗县区住建牵头,会同自然资源、城管执法、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按照本部门职能职责负责外线工程涉及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政务服务部门负责综窗和平台的运行管理,负责线下、线上办件受理、分发、办结文书送达以及各事项审批部门网上并联办理的运行对接。水气暖电网报装接入外线工程涉及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等行政审批事项,可由水气暖电网市政公用企业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由工改综窗提供全程帮办代办。
五、简化审批程序
(一)免审批类型。符合免审批类型适用情形的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备案制,由建设单位通过属地综窗签署《供水、供气、供暖、排水、供电、网络接入外线工程涉及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附件1),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免于审批。对采取告知承诺备案制的项目,由综窗将承诺书推送至相关审批单位实施备案,由各审批单位进行实地勘验,如有申报条件不符合免审批类型项目的转入正常并联审批程序。免审批项目需由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原有标准恢复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在施工现场管理、修复质量验收等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