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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qq_zjj/2023-08320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住建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6-19
转发《关于取消部分工程强制监理服务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单位:住建局 发布人:苏萌 发布时间:2023-06-19 点击量:24 字体: 大 中 小

各工改成员单位,有关工程建设参建主体: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降低企业办理施工许可成本,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精神,市工改办决定对部分工程取消强制监理服务,同时印发了《关于取消部分工程强制监理服务的通知》(巴工改办发[2023]9号)文件,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关于取消部分工程强制监理服务的通知》(巴工改办发[2023]9号)

 

乌拉特前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关于取消部分工程强制监理服务的通知》(巴工改办发[2023]9号).pdf

                          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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