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qq_zjj/2023-08377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住建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7-12 |
供水、供气、供热公司:
为进一步提升我旗获得用水、用气、供热服务效率,提高服 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现就加强城镇供水、供气、供热行业服务质量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水气暖企业要按我局要求参加专题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上级政策、先进地区和企业的经验做法,提升水气暖行业整体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各水气暖企业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 一次性告知制、帮办代办、主动靠前 服务等制度,并主动公开解读、推广宣传上级相关政策文件 企业各项制度,确保上级政策落实落地、企业制度广泛知晓。同时,要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对服务和收费项目实行清单管理,通过网上营业厅、实体营业 厅、政务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多渠道全面公开 企业基本情况、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 审批依据和收费标准,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的共同监 督,形成“公开、透明”的企业经营环境。
三 、各水气暖企业要进一步减少水气暖报装申请材料、压缩报装耗时;要多渠道推进网上申请水气暖报装业务,优化线上报装渠道,完善微信公众号、网上营业厅、蒙速办APP 等线上各项业务办理功能,实现报装、报装进度查询、费用 缴纳、更名过户、发票下载、维修、投诉、信息变更等全链 条业务“一网通办”“一窗办结”。请各水气暖企业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旗住建局将根据各地主管部门和企业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办。
联系人:秦锐(供水)、高占云(供气、供热)
联系电话:15904787866、13789582288
附件:巴彦淖尔市住建局关于加强城镇供水、供气、供热行业服务质量管理的通知
乌拉特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