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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qq_zjj/2023-08409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住建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8-28
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用水用气用暖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住建局 发布人:苏萌 发布时间:2023-08-28 点击量:3 字体:

  阳光水业公司、腾洁燃气公司、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乌拉特前旗关于水气暖优化营商环境的说明.pdf

乌拉特发电厂: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关于以更优营商环 境服务市场主体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 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 的通知》(内政发(2022)4号)、《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 发(巴彦淖尔市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方 案)的通知》(巴政发(2022)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 场主体行动方案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建法[2022]39 号)、《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落实推进方 案》的通知》(内工改办(2022)12号)等文件有关要求,以及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评估巴彦淖尔市分析 报告》中对“获得用水用气”“获得用暖”指标反馈的存在 问题及优化整改建议,现将做好全县获得用水用气用暖工作 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优化获地用水用气用暖服务是持续全面优化提升营商 环境服务市场主体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广大企业和群众满意 度,获得感的重要举措,对我旗高质量发展发挥着积极的促 进作用。城镇供水、供气、供热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以人民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标一流,深入推进获地用 水用气用暖工作改革。 二、抓好重点工作 (一)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各企业将获得用水 用气用暖全流程办理环节压减为2个,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 日以内。其中,无外线工程,工商类用户(非居民)供水供气 供热企业办理报装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 1、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住建部门负责牵头与自然资源、 城市管理、园林绿化、交警等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全面梳理用 水用气用暖外线工程涉及的规划许可、占掘路许可、破绿许 可、物料堆放许可等行政审批的办理流程,明确需审批、免审批项目类型、适用项目类型办结时限等,并协商制定“联 合审批”工作机制,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制度;落实自 治区关于整合“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占用城市 绿地审批”“城市树木砍伐审批”等合并为市政设施建设类 审批要求,调整审批表单和申报材料清单;新建项目接入水 气暖涉及外线工程行政审批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 统实行在线并联办理,其他项目依托线下综合窗口实行并联 办理。2、建立企业标准化的运行机制。住建局负责督促城镇 供水供气供热企业优化内部并联协同工作机制,调整施工单 位和物资材料储备模式,压减施工时间;针对小型接入工程 制作标准化设计图集和简易施工管理模式,压减现场勘察和 方案答复时间;建立完善报装信息管理系统,综合运用移动 通讯、视频等技术手段,对水气暖报装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 管控,压减企业内部审批办理时间。 (二)提升报装信息化服务能力。 1、推进水气暖报装“一件事一次办”。住建局负责督促 本地区城镇供水供气供热企业全部进驻当地政务服务大厅、 水气暖报装接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加强协同联动, 通过政务大厅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市政设施报装审批窗 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设立的“市政公用服务” 报装功能,配合提供统一办理水气暖报装服务,推进水气暖 等市政公用事业报装业务“一件事一次办”。2、推进水气暖报装“全程网上办”。按照市政务服务局、 市住建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巴彦淖尔市供电、供气、供水、 供暖、网络等市政接入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蒙速办 "APP 工作的通知》(巴政服发(2022)15号),住建局负责督促 本地区城镇供水供气,供热企业,推动企业业务系统与全区 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蒙速办”APP 实现全面对接,实 现 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上办理,并具备线上查 询报 装进度和意见投诉功能。同时,督促城镇供水供气供 热企业 开通“微信公众号”,实现咨询、投诉、报装、查询 报装进 度、缴费、信息变更等全链条业务“一网通办”。 (三)提升全流程服务能力和服务质效。 1、 完善企业各项服务机制。住建局负责督促本地区城 镇供水供气供热企业,按照便民、高效、规范的要求,提升企 业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健全岗位责任制、限时办 结制、公开承诺制度、首问负责制、 一次性告知制度等各项 服务制度以及客户回访和服务评价机制。全面公开服务内 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审批依据和收费标准, 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共同监督。 2、企业提供24小时服务。住建局负责督促本地区城镇 供水供气供热企业提供24小时服务,通过微信公众号、线下 营业厅、相关平台网站等媒介对外公布24小时服务电话。 实行24小时值班和维修人员待命制度,针对突发情况进行紧 急抢修,第一时间处置各类水气暖故障。抢修人员到达现场平均时间为城区范围 45分钟,农村地区120分钟,特殊边远 地区180分钟(根据各企业股务范围确定)。 (四)因地制宜推进智慧平台建设。(逐步推进) 住建局负责督促本地区城镇供水供气供热企业按照自 治区和我旗发展要求,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推进智慧平台建 设,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 与通信技术,提升智慧感知能力及自动化管理水平,逐步实 现智慧化、精细化管理。 (五)提升热网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 1、编制完成本地区城镇供热专项规划。未编制完成城 镇供热专项规划的地区,住建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城 乡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城镇供热专项规划,经技术论证, 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已批准实施城镇供热专项规 划的地区,要认真严格执行。 2、 加强城镇供热管网建设。各企业通过积极审报项目 等方式加大城镇供热管网的建设改造力度,实现管网互联互 通,推动建立“一网多源”城镇供热格局。积极推广热网自 动控制系统、管网水力平街改造、无人值守换热站等节能措 施,推进城镇供热节能改造。 3、提升供热服务室温监测水平和监测能力。住建局负 责督促本地区城镇供热企业建立热用户室温检测制度,建立 完善供热管网和热用户室内温度自动监测、监控、控制系统。 合理布局室温监测点,优先覆盖设施老旧、投诉问题较多的片区,推广使用无线测温仪。 4、 持续开展第三方满意度测评。住建局和城镇供热企 业深入梳理上一采暖期投诉问题,开展第三方满意度测评, 掌握“民意”第一手资料,找短板,补弱项,制定解决各类 供热问题的工作措施,进一步提升供热企业服务质量和运营 水平。 三、 落实工作要求 (一)认真研究落实。住建局按照重点工作内容,组织 专人认真研究,细化工作措施,深入推进任务落实,并同步 建立工作台账、整理佐证资料、完善工作档案。 (二)开展定期调度。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各企业定期 不定期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需逐项任务说明)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报送住建局。如有工 作需要,请按需随时报送工作信息。 (三)实行督导推进。住建局将根据各企业工作推进情 况和信息报送情况开展书面、实地专项督导,共同推进各项 工作任务落实。 乌拉特前旗工程项目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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