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qq_zwfwj/2023-08963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政务服务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2-0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的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乌拉特前旗政务服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0478-326795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目标和任务,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狠抓落实,努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截至目前,政务服务局公示各类数据400余条,在巴彦淖尔市政务公开平台公布29条,;乌拉特前旗政务服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大厅咨询和预约电话以及周末不打烊、延时服务信息共计400余条。制作中心窗口单位位置示意图和单位人员信息牌、监督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张贴和摆放于政务大厅显眼位置。
(二)依申请公开 不断优化规范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和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凡在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的内容,需经领导审核同意后才予以公开。同时,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档案资料管理,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把转变职能、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率等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大厅、巴彦淖尔市政务公开平台为主要公开平台,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地发布政务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 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全年围绕单位工作重点,规范公开内容、程序、时间,确保及时公开到位,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旗政务服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推进扎实,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创新意识还不够强。
下一步,将从以下两个方面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意识。紧贴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聚焦社会各界关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政务服务信息从形式、渠道等多方面进行创新性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没有因信息公开产生的费用及减免情况。
乌拉特前旗政务服务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