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qq_jtj/2023-10007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交通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2-12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旗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工作。
(三)对全旗公路交通系统行使行业管理职能;负责全旗公路交通运输的行政管理,对公路运输市场、出租车辆、汽车修理市场、装卸搬运市场、汽车贸易及配件销售市场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全旗交通规费管理工作;负责汽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对上级重点运输、紧急运输进行调控;负责公路交通、水上运输及安全生产。
(四)负责全旗公路养护、路政管理、交通战备工作。
(五)指导全旗公路运输、交通工业、汽车贸易、汽车配件销售的工作;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
(六)负责交通职工的思想政治、组织人事、信访、老干部、工青妇及计划生育工作,指导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七)研究提出关于道路交通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八)制订交通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行业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
(九)负责交通战备建设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旗交通各类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旗重点工程投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管理交通国有资产。
(十一)承办旗政府及市交通局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