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安镇2023年防汛及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公示
为健全明安镇防汛及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体系督促相关责任人全面履行责任,组织做好防汛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规定和文件精神,特制定明安镇2023年防汛及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名单,并在全镇范围内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工作人员履行防汛及山洪灾害防御包抓责任,不再另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