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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林草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2-14
《乌拉特前旗2023年重点区域绿化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单位:林草局 发布人:王宏源 发布时间:2023-12-14 点击量:2 字体:

《乌拉特前旗2023年重点区域绿化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我旗《乌拉特前旗2023年重点区域绿化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城镇绿化事业发展。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增加城镇绿地面积,进一步优化城镇绿地布局。以精细化管理提升为保障,全面提升完善城镇绿地管养水平和服务功能,着力推进重点区域绿化,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生态空间。

    二、我旗《乌拉特前旗2023年重点区域绿化实施方案》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三分造、七分管”原则,把保护放在优先位置,落实天然林保护和基本草原保护政策,积极保护物种多样性及其栖息环境。

(二)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分区施策

以重要生态区位和重点治理区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分区施策,突出生态质量精准提升,以水定绿,科学配置保护、恢复和合理利用措施,节俭务实,集中发力,统筹保护和治理,促进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等生态功能整体提升。

(三)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多方参与

强化行政推动,部门联动,落实责任制,通过政府调节、管理和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参与,共建共享。

(四)坚持科学规划、科技兴林兴草

坚持适地适树(草),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乔灌草结合,造封飞并举的原则,科学规划。建立林草科技保障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广泛开展科研合作交流,推广应用科技成果,不断提高林草生态建设的科技含量。

三、我旗《乌拉特前旗2023年重点区域绿化实施方案》的基本建设原则是什么?

答:1.坚持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同步推进的原则;

2.坚持因地制宜、先易后难、注重实效的原则;

3.坚持适地适树、乔灌草结合、乡土树种优先的原则;

4.坚持防护效益和景观效果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明确主体与落实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6.坚持兴林与富民、生态与产业相结合的原则;

四、我旗重点区域绿化建设范围、任务、内容、标准及责任主体是什么?

答:(一)公路绿化

建设范围:西山咀农场四分场新四路两侧。

建设任务:全旗各级公路绿化长度2公里,绿化面积50亩。

建设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省干道两侧5米范围内、县乡道每侧3米范围内进行绿化。

建设内容:公路绿化根据不同的立地类型选择不同的造林树种,主要以杨树、榆树、柳树、红柳、沙枣、梭梭等乡土、耐盐碱、节水抗旱树种为主。

责任主体:由旗政府公开招标进行实施。

(二)村屯绿化

建设范围:结合“四旁绿化”(路旁、村旁、水旁、宅旁),完成村庄街道、庭院、广场、村部、周边可视范围内荒山荒地等绿化,在群众积极性高、立地条件好的村庄,着力打造庭院果树经济林专业村及有绿化条件的养殖园区。

建设任务:全旗村屯绿化共计18个(其中:示范村6个),绿化面积550亩。高标准完成6个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建设。

建设标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建成由庭院绿化、环村林带和2公里范围内农田防护林组成的村屯防护林。

建设内容: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积极探索生态园林型村庄、果树经济型村庄、生态防护型村庄建设模式,实现人居环境、村庄环境、自然环境相互统一、相互协调。绿化树种以杨树、榆树、柳树、红柳、沙枣、梭梭等乡土、耐盐碱、节水抗旱树种为主。

责任主体:村屯绿化由各乡镇苏木政府及农牧场统一负责实施。

(三)厂矿园区绿化

建设范围:山旱牧区厂矿园区。

建设任务:全旗厂矿园区绿化5个,绿化面积200亩。

建设标准: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64号)、《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2号)相关要求,结合环保督查整改意见,在厂矿园区实施造林绿化。绿化的布局要考虑整个厂区的协调、视觉景观达到的效果以及日后的运营管理,要做到全面规划与合理布局相结合的绿化布局,使厂区空气清新,便于健康工作。

建设内容:厂矿园区位于山旱牧区,由于其特殊性,绿色植物不仅要有美化作用,还要能吸收二氧化碳放出氧气维持大气中的氧平衡,而且更重要的是吸收有害气体、吸附尘粒等多方面功能。在选择品种时要以杨树、榆树、柳树、红柳、沙枣、梭梭等乡土、耐盐碱、节水抗旱树种为主。

责任主体:由厂矿园区自行组织实施。

五、我旗2023年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有哪些?

    答:我旗2023年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共计6个,分别为白彦花镇乌宝力格嘎查、苏独仑镇圐圙补隆村、大佘太镇三份子村、小佘太镇十七份子村、明安镇毛家圪堵村及西山组农场一分场。

六、我旗落实《乌拉特前旗2023年重点区域绿化实施方案》有哪些保障措施?

答:为确保《乌拉特前旗2023年重点区域绿化实施方案》成功落实,我旗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造林绿化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旗林草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重点区域绿化领导小组,专项推进,加强各苏木镇、农牧场对重点区域造林绿化的认识,把重点区域造林绿化作为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认真安排部署。科学制定重点区域造林绿化规划设计,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和目标。把造林绿化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明确到具体地块、具体负责人,各苏木镇、农牧场为第一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的重任,扎实推进造林绿化工作。

(二)实地调查,科学设计。所有绿化工程必须进行实地调查研究,本着“适地适树,因地制宜”的原则,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确定造林树种、数量、面积等,编制绿化规划和作业设计,要与城乡总体规划相衔接,规划和设计必须请有资质的单位、专家评审,确定科学的投资概算。新农村示范点、城镇、企事业单位庭院、规模化养殖及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和工业园区绿化要按照园林景观标准规划设计。

(三)归口管理,全力推进。按照属地和归口管理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责任。公路绿化由林草部门和苏木镇政府、农牧场统一负责实施,交通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完成。村屯、城镇绿化由各苏木镇政府、农牧场统一负责实施,农牧业部门负责完成农防林建设。各工业园区绿化由厂矿园区自行组织实施,林草部门做好督促工作。对生产矿山,要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全面规划、分步实施,旗林草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督促实施。黄河北岸绿化由林草部门统一负责实施。水利部门负责绿化灌溉的协调,保障生态用水。同时林草部门、园林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工作。

(四)加大投入,强化保障。把绿化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林草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项目投资,实行重点倾斜。企事业单位及厂矿企业按照“谁所有、谁绿化”和“谁治理、谁投入”的原则,广筹资金,积极绿化。

(五)科学造林,保证质量。坚持“适地适树,乔灌草结合”等建设原则,严格按照重点区域绿化的标准和设计的技术要求施工。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包成活包管护3年以上,确保绿化质量。

(六)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将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列入各乡镇年度考核,加强督查,严格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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