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qq_wjw/2023-10596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卫健委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2-19 |
乌拉特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乌拉特前旗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全旗医疗服务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高层次的医疗服务,充分发挥专科建设对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内卫医字〔2022〕343号)和《巴彦淖尔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乌拉特前旗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实施方案
乌拉特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5日
拉特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印发
乌拉特前旗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实施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提升我旗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医疗核心竞争力,促进医疗质量同质化发展,建设高水平医疗服务体系,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服务需求、提高人民看病就医获得感和幸福感为目标,推动全旗医疗机构临床专科建设快速发展,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二、建设目标
通过改善设施设备条件,强化人才培养,建设骨干团队,开展新技术和新业务,原则上,三年内申报成功10个市级重点专科和3个自治区级重点专科。
三、建设任务
承担项目建设的医院需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院要确定本机构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方向,制定本机构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和模式,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一)提升医疗技术应用水平。围绕群众医疗服务需求高、对健康危害大的重大、疑难疾病,不断拓展诊疗方法,提升医疗技术能力和诊疗效果,形成技术优势。在保障患者安全的基础上,大力扶持内镜治疗、宫腹腔镜治疗、介入治疗、穿刺治疗等,逐步实现内镜和介入等技术全覆盖。
(二)优化医疗服务管理模式。积极吸纳先进的诊疗理念,针对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建立专病联合诊治的有效模式,研究推广多学科诊疗(MDT)、快速康复、中西医结合等新诊疗模式。积极推动智慧医疗体系建设,加强人工智能、传感技术在医疗行业的探索实践。推广“互联网+”医疗服务新模式,争取在新医学材料应用、计算机智能辅助诊疗、远程医疗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三)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水平。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融入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工作,采用医疗质量管理工具进行科学管理,加强质控指标应用和医疗质量安全数据收集、分析、反馈。以医疗质量安全情况为依据,开展针对性改进。
(四)加强专科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引进与培养相结合,以培养为主的原则,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包括顶尖人才、技术骨干、中坚力量与青年医师等层级不同的专科人才梯队。在优势学科领域,注重医学交叉领域、再生医学、中西医结合等复合创新团队建设,在均衡发展基础上有重点的发展特色亚专科。
四、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申报评审
(一)申报范围
以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为主线,以提高医疗技术服务能力为重点,从专科规模、医疗技术、诊疗模式、管理方法等不同角度加强建设,全面提升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感染性疾病、代谢性疾病、儿童疾病、老年病、妇科病、精神疾病、创伤性疾病以及麻醉等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较大的专科能力。重点支持专科:肿瘤科(含放疗科、肿瘤内科、肿瘤外科)、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消化内科、血液内科、感染科、内分泌科、风湿免疫科、神经外科、胸外科、普通外科、骨科、泌尿外科、重症医学科、妇产科、儿科、老年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病理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及急诊医学、临床护理、临床药学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管理有序、发展良好,积极承担各类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任务,完成政府交办的各项指令性任务。
(2)申报专科为独立建制科室,设置规模超过同级同类医院平均水平,医疗服务需求大,社会满意度达到90%以上,已纳入本单位重点专科建设规划,并承担下级医院培训、带教工作任务。
(3)具有满足重点专科建设发展的基础设施条件,相关专科实力较强,能够支撑所申报重点专科建设。
(4)申报科室3年内无医疗责任事故和违法违规事件。
(5)专科所在单位为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
(6)解决疑难急危重病能力强,其临床病例数及诊治效果处于全旗同类学科领先水平。
(7)具有1个以上稳定专业方向(亚专科),并有相对应的专科特色诊疗技术。
(8)专科带头人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科带头人在旗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专科队伍结构合理、发展潜力大,在人才培养和引进上力度较大。
(三)申报程序
1.遴选推荐。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通过评优机制产生,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以医院评审和绩效考核工作情况为基础,按照《巴彦淖尔市临床重点专科项目评估指标》和《巴彦淖尔市专科能力评价表(试行版)》进行遴选。申报市级重点专科须填报《巴彦淖尔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申报书》,报送2份纸质版和1份电子版(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至旗卫生健康委,用于专家评估和存档。
2.组织评审。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评审专家,按照项目评估指标,对推荐的专科项目进行客观量化评估,确定建设项目。本年度未进入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项目,卫生健康委将作为储备项目,由各有关医疗机构重点培育,优先纳入下一年度建设项目。
(四)建设周期
申报成功后,项目建设周期分为3年。市卫生健康委制定重点专科建设方案、下发申报通知,委托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和公布评审结果。项目建设单位按照要求推进项目实施,制定建设实施方案,按计划推进项目建设。专科建设重在夯实专科队伍、提高业务能力、创新技术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带动基层服务等基本内容。
(五)评价考核
项目建设期末,由申报医院对照《巴彦淖尔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标准》开展自评,形成自评报告,提交建设项目验收的书面申请,一并上报旗卫生健康委。
(六)复核评估
市卫生健康委组建专家评估团队,采用客观数据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建设总体情况、专科能力发展和临床专科绩效等方面开展全面复核评估。复核评估重点评估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服务能力、医疗服务效率等专科能力和绩效情况;现场抽核重点评估医院管理、项目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等情况,并对部分客观数据进行现场复核。复核评估合格的项目认定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并挂牌,复核评估不合格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工作重点。加强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是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各医院要高度重视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项目建设为契机,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各项目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项目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工作,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建设方案,确保项目目标如期实现。
(二)稳妥组织,认真遴选推荐。各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要求做好遴选上报,明确建设路径和实施步骤,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申报工作。各医疗机构及时上报2023年-2025年的申报计划。
(三)严格评估,确保建设成效。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工作与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工作相衔接。对于无正当理由未能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单位,将在全旗范围内通报,并与医院等级、项目申报等方面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