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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明安镇 文  号 24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2-19
明安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事项办理流程
发布单位:明安镇 发布人:霍晓 发布时间:2023-12-19 点击量:3 字体:

明安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事项办理流程

一、受理条件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依据户籍、年龄、疾病、残疾、赡(抚、扶)养人情况、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刚性支出等综合因素认定低保救助对象。二、政策解读(一)什么是低保?低保是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低收入困难家庭实施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困难群众最低生活水平,解决孤寡老人、残障人士和那些不能解决温饱人群的生存问题。低保金是救助金、保命钱,不是人人都可以享受的福利,更不是下岗职工的生活费、失业的保障金、高龄老人的养老金、征(占)地和房屋拆迁的补偿金、待业群众、失地农民和残疾人士无条件可以享受的。同时,低保救助是暂时的,动态的,低保对象资格不是一成不变的,救助对象一旦生活摆脱了困境,低保救助就应该随之结束。(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申请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申请、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凡持有乌拉特前旗户籍常住人口的城乡居民,认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均可根据其户籍状况到户籍所在地的苏木镇政府申请享受城市或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于“农转非”的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需持有城镇居住地户籍且在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三年以上(含三年)、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作为申请城市低保的户籍条件;对于新迁入我旗的外籍人口,在取得居住地户籍且在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居民,可以申请城乡低保待遇。对于人户分离家庭申请低保的,按照《巴彦淖尔市人户分离家庭城乡低保入户调查协作工作机制的通知》和《乌拉特前旗民政局关于建立人户分离家庭城乡低保入户调查协作工作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办理。(三)低保对象的综合评定。依照户籍、年龄、疾病、劳动力系数、赡(抚、扶)养情况、家庭收入及财产情况比对、医药费及教育等合理性支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苏木镇民政部门审核意见及公示等综合因素,认定一个家庭是否享受低保。即;一是通过全旗低保家庭收入统一的核算方法,核算出申请低保家庭年(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纯收入);二是通过入户调查开展民主评议会议,由评议小组成员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并得出申请低保家庭的评议结果;三是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民主评议结果最终确定拟保障家庭,同时进行7天公示。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苏木镇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将相关材料报苏木镇人民政府审批。民政局将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按核定的家庭收入实行按户施保、分类救助(A、B、C类)并于审批后的下月起发放低保金,同时对享受家庭实行长期公示。(四)申请低保重病和慢病及残疾的认定标准1.重病病种。是指《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办法》(巴政办发【2015】27号)文件中确定的重特大疾病中的各种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尿毒症)、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血友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精神分裂症、儿童急性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上年度以来)、重要器官移植(上年度以来)、急性心肌梗死、脑梗死、耐多药结核病、Ⅰ型糖尿病、儿童苯丙0—14岁、儿童尿道下裂0—14岁、产科急危重症抢救、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和民政部门认定应纳入重病范围的其他疾病。2.慢性病病种按照巴彦淖尔市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特殊慢性病政策中确定的21种特殊慢性病:肝、肾、骨髓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肝硬化伴肝功能重度异常、慢性病毒性肝炎、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肌无力、脑梗脑出血后遗症(瘫痪在床)、系统性红斑狼疮、股骨头坏死、类风湿关节炎(关节变形)、糖尿病、中重度抑郁症和精神分裂症、结核病、帕金森综合症、牛皮癣、白癜风、恶性肿瘤、血管(搭桥、支架、起搏器)术后、肺心病、哮喘、高血压三期。3.申请低保的残疾人认定依据为残联部门核发的新版《残疾证》。(五)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未按规定提出申请,不提供有关证件、证明或证件、证明提供不齐全的。2.家庭成员有领取养老金、离退休金、退职生活费、遗属抚恤金、工资性收入等固定收入,且家庭月(年)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的。3.不配合或不委托授权工作人员依法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财产及子女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或转移财产的。4.拥有或常年使用机动车辆(残疾人本人使用的残疾用车除外)等高档消费品、大型农机具、大型打草机的家庭;5.近半年内购买高档家用电器等非生活必需品、近两年内非拆迁原因购买商品住房和近一年内高标准装修现有住宅的家庭。6.家庭拥有2套或2套以上住房或有房屋出租的以及拥有商业用房的家庭。7.通信费用每月支出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的。8.工商注册或合作社注册资金数额较大或没有工商或合作社注册记录但有经常使用雇工从事经营活动的家庭。9.调查期内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股票等应急金融资产总额,人均超过24个月城乡低保标准之和的。10.有能力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和缴费金额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1.符合农牧区五保、城市“三无”、孤儿等救助条件的人员,应分别申请相关的救助,不重复享受低保待遇。12.其他与当地低保政策明显不符的。(六)低保对象同时可以享受的社会救助政策有;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应届大学生救助、电价补贴、物价补贴、城市低保家庭取暖补贴、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农村合作医疗参保补贴等。

三、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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