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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司法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2-20
乌拉特前旗司法局基本概况
发布单位:司法局 发布人:宋丽 发布时间:2023-12-20 点击量:4 字体:

一、机关简介

乌拉特前旗司法局位于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民生路司法防汛大楼,占地面积2448平方米,机构性质属政法机关,核定编制45个,实有在编人员42人,均为政法专项编,于1980年9月正式成立。

二、领导班子及分工

吉仁浩雅尔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

苏才旺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组织人事、实绩考核、计财装备、信访、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法治营商环境等方面工作;协助局长负责党总支党的建设工作;分管办公室、科技信息化股;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万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基层基础、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综治维稳、平安建设、扫黑除恶、公证律师等方面工作;分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法治宣传与调研督查股;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公证处、乌拉特前旗法律援助综合服务中心。

王钢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统筹抓好依法治旗与法治建设工作,负责依法治旗目标考核、行政复议与应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等方面工作;分管依法治旗办秘书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乌拉特前旗行政复议综合服务中心。

张立光 党组成员、政工办主任:协助局长负责机关党建、主题教育、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干部教育培训、干部队伍建设,表彰奖励、保密机要、警车和警务督察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政工办;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单位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旗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旗的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

(二)负责协调各苏木镇、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旗政府各部门、各苏木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全旗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全旗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旗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旗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指导、管理全旗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旗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定全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普及法律知识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旗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承担旗法律专家库、旗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

(七)负责规划和指导全旗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八)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全旗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规划、实施、指导全旗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

(十一)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将旗政府办公室的法制工作职责划入旗司法局

四、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机关党务、财务、文书、会务、安全、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

(负责人:王永胜   联系电话:13604782011)

(二)法制股。负责对旗人民政府法制工作进行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起草或组织起草旗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查旗直各部门以旗政府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向旗政府提出审查报告;承办旗直各部门和苏木镇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承办旗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备案。承办全旗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格认定和发证、管理工作。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涉及政府行为规范的法律、行政法规实施情况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普遍性的问题,向旗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拟定有关配套文件和答复意见。承担依法由旗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受旗政府委托办理应诉案件,办理行政赔偿案件;指导、监督、协调全旗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承办旗政府一般经济合同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对重大经济合同、特别重大经济合同的谈判、磋商、签订、履行等进行监督管理,调处履行过程中的争议、纠纷。负责旗人民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负责各苏木镇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和异议申请工作。草拟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监督制度;对旗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前置法律审核;对旗人民政府签定的合同进行前置法律审核。承办旗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贾永亮   联系电话:15047285514)

(三)行政执法监督股。负责全旗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拟定并推行全旗行政执法监督的相关制度和全旗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标准;审核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承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审核和证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拟定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组织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实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过错追究制度;指导、监督旗直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活动,协调执法矛盾争议;承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指导、协调旗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负责人:王永胜   联系电话:13604782011)

(四)普法与依法治理办公室。承担依法治旗办公室日常事务,开展全面依法治旗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旗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旗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定全旗司法行政系统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和研究工作。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旗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和年度考核,提出督察、考核意见和问责建议。接受全旗各苏木镇、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拟订全旗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苏木镇和旗直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旗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苏木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全旗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

(负责人:高芳   联系电话:19904786392)

(五)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负责监督检查全旗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刑法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负责人:王满贵   联系电话:13337011128)

(六)基层工作股。负责制定全旗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全旗司法所建设。管理指导全旗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全旗人民调解员的选任。指导全旗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旗帮教安置工作。管理指导全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负责人:刘少云   联系电话:13304780148)

(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负责规划和推进全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全旗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负责人:刘金莲   联系电话:15804783018)   

(八)律师公证管理股。管理、指导、监督全旗律师公证工作。负责全旗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旗政府法律专家库、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

(负责人:徐静怡   联系电话:15164863500)

(九)科技信息化股。承担全旗司法行政系统应急指挥、舆情处置和综合协调调度工作。

(负责人:徐静怡   联系电话:15164863500)

(十)政工办。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训练、表彰奖励、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等工作。负责基层司法所人员的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组织开展对全旗司法行政重点业务工作的综合督察。

(负责人:张立光   联系电话:13624881020)

(十一)基层司法所。乌拉特前旗司法局下设十一个基层司法所,分别是:阿力奔司法所、小余太司法所、明安司法所、大余太司法所、新安司法所、西小召司法所、白彦花司法所、先锋司法所、鸟拉山司法所、沙德格司法所、苏独仑司法所。负责所辖苏木镇的法制宣传教育、担任法律顾问、参与执法检查、实施依法治理等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的调处,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改造工作;围绕苏木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为市场主体和公民法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代理等服务;管理和指导苏木镇社区矫正工作。

五、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负责人

  办公地址: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民生路司法防汛办公大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办公电话:0478-3212556

负责人:吉仁浩雅尔

乌拉特前旗公证处(二级单位)

一、机关简介:

  机构全称:乌拉特前旗公证处

  主管部门:乌拉特前旗司法局

  单位类别:公益二类

  机构性质:事业单位

  系统类别:政府

  机构规格:副科级

  人员编制:在职在编9人;离退休11人。

  岗位设置:管理岗位2个;专业技术岗位9个。

成立时间:1984年5月14日

二、单位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根据法律规定和公证机构的职责权限办理法律事务。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挥工作具有的服务、沟通、公证、监督职能作用。

三、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及负责人:

  办公地址: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政府七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3228755

  负责人:刘大为

乌拉特前旗行政复议综合服务中心(二级单位)

一、机关简介:

  机构全称:乌拉特前旗行政复议综合服务中心

  主管部门:乌拉特前旗司法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性质:事业单位

  系统类别:政府

  机构规格:正股级

  人员编制:在职在编3人;空编数3个。

  岗位设置:管理岗位2个;专业技术岗位4个。

   成立时间:2021年3月31日

四、单位主要职能:

(1)协助受理旗本级行政复议案件的立案申请。

(2)使用与管理司法部、司法厅以及市旗司法局关于行政复议与应诉相关信息平台。

(3)协助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听证质证、集体讨论、请示报告、文书送达、卷宗归档等相关工作。

(4)协助办理旗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工作。

(5)协助办理以旗政府为被申请人的各级人民检察院抗诉案件。

(6)完成旗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业务。

五、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及负责人:

  办公地址: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民生路司法防汛办公大楼一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3212556

  负责人: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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