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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qqalb/2023-10843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额尔登布拉格苏木 文  号 额政发〔2023〕 84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2-20
关于印发《额尔登布拉格苏木2023年度 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单位:额尔登布拉格苏木 发布人:丁娟 发布时间:2023-12-20 点击量:30 字体: 大 中 小

各嘎查:

现将《额尔登布拉格苏木2023年度林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额尔登布拉格苏木2023年度林长制实施方案》              

 

              额尔登布拉格苏木人民政府

              2023年4月3日

 

 

额尔登布拉格苏木林长制实施方案

 

为继续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发〔2021〕4号)、《巴彦淖尔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室发〔2021〕30号)和《乌拉特前旗旗委办公室、政府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拉特前旗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室发〔2021〕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苏木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生态优先、严格保护、系统治理。构建责任明确、 制度健全、协调有序、运行高效的园林绿化资源保护体系。以保护发展园林绿化资源、提升生态质量为目标,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属地管理责任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为重点,全面建立属地负责、党政同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林长制责任体系,推动额尔登布拉格苏木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系统治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遵循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对园林绿化资源实行全过程、 全要素保护。

——坚持城乡统筹,生态一体。统筹全苏木园林绿化资源 管理,加强全苏木生态保护,推动生态协同发展,切实守护好好山、好水、好生态。

——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科学合理利用园林绿化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绿色产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绿色福祉。

——坚持党政同责,各科室、嘎查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 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加强科室间协同,层层压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坚持依法治绿,制度创新。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严格考核问责, 切实形成保护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

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 要求,建立健全林长制管理办法,实现“一保二防三提升”(一保,即保园林绿化资源稳定;二防,即森林防灭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三提升,即提升森林质量,提升林地、绿地景观效果,提升林业产业效益)。

苏木、嘎查二级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建立,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全面推进林长制。通过林长制的实施促进理论成果转化,立足生态涵养区功能定位,把生态修复和景观环境提升有机结合,全面建立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园林绿化资源保护发展机制,为提升生态系统质量、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提供制度保障。到2035年,绿色生态空间保持稳定,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生态资源质量显著提高,生态系统功能更加完善,林区生产生活更加稳定,林业经济稳步提升,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实现园林绿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管理范围

林长责任管理区域原则上按行政区域划分。

苏木级林长责任区以额尔登布拉格苏木区域为单位,苏木级副林长以所包嘎查为单位,实行分区域、包嘎查负责;嘎查级林长责任区域在本嘎查。苏木级统一管理,各负其责。

二、 基本情况

我苏木总面积832平方公里,辖7个嘎查,户籍人口4353人,常住人口3605人,耕地面积154258亩,林地面积465949亩。全苏木有苏木级林长2人,苏木级副林长7人,嘎查级林长7人。

三、 建立健全组织体系

根据我苏木实际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全苏木设立苏木、嘎查二级林长,构建苏木级林长-嘎查级林长-护林员、草管员的“二长三级”组织架构。实行嘎查级林长+护林员、草管员的“一长二员”末端管理架构,明确管理区域,责任落实到人。

(一)分级设立林长

——设立苏木级林长、副林长。苏木级林长由苏木党委书记、政府苏木达担任;苏木级副林长由各包片担任。

——设立嘎查级林长。嘎查级林长由嘎查党组织书记、 嘎查主任担任。

——设立护林员、草管员,由苏木统一管理。

——设立苏木级林长制办公室,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的具 体工作。苏木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苏木林共站,主任由分管林业副苏木达兼任,副主任由苏木林工站站长担任。

(二)明确工作职责

林长对责任区内乔木林地、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林木等林草湿地资源检查督导、保护发展工作负责。

——苏木级林长(副林长):负责我苏木区域内林草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苏木级副林长协助苏木级林长开展工作。负责对嘎查级林长、林管员队伍进行管理,定期开展巡查工作;负责林草湿地资源源头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并协调处理各类 破坏林地草地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组织开展破坏、侵占林地绿地行为的综合治理;负责责任区域内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灭火工作;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上报和治理工作,以及对重大和紧急情况上报等工作。对责任区内林草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负总责。

——嘎查级林长,统筹管理本区域林管员和护林员、草管员协助嘎查级林长开展工作。加强巡查、巡护和监管,逐地逐片落实主体责任,实现管理全覆盖。嘎查级林长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林草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及时完成上级林长下达的相关任务。

——护林员、草管员,具体工作职责参见《护林员、草管员管理办法》,实行分区域划片,确保责任到人。

——林长制办公室承担林长制日常事务,制定配套政策、 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指导、监督、考核、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抓好各类培训,承担相关会议、工作报告、信息报送等任务。各成员科室按照职责分工, 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四、建立工作机制

建立由苏木林长牵头,部门协作和“苏木级统筹”主责、村实施“落实”的资源保护发展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制定林长制实施细则,内容包括:

——苏木林长令发布。苏木级林长可以签收旗总林长令,履行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职责。根据工作需要推动林长制相关的重要制度、重大事项、重点任务等。

——工作调度。苏木级林长每年至少进行两次调度,也可受苏木级林长委托,由苏木级副林长协调解决林长制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并总结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和嘎查级林长履职情况。

——工作巡查。苏木级林长每月至少开展1次巡查,嘎查级林长每周至少开展1次巡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林长制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部门协作。林长制成员科室要履职尽责、密切配合, 形成在林长领导下的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联络员制度。

——工作督察。定期对林长制实施情况、林长履职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

——工作考核。每年由上级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的考核。

——信息共享和报送。各嘎查级要定期报送工作进展、面临问题、意见建议等;要在每年年底前将本年度林长制贯彻落实情况报苏木林长制办公室。

五、主要任务

通过实施林长制,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国 土绿化,有效提升森林质量,加速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全面保障林草湿地资源安全,实现“林有长、长有责、责有考、考必究”,努力建设绿色美好家园。

(一)全面建立目标责任制

林长分级负责,把林长制组织体系建设、各项制度落实、工作任务完成和执法监督等情况纳入村林长制目标考核体系,加强对林长制目标责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严格林草湿地资源保护

继续落实林草湿地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林地、草地、湿地等保护发展规划,实行生态保护红线和村组绿地分级分类管控;落实林地、草地、湿地占补平衡制度和补绿还绿责任;全面加强天然林和人工林管护, 进一步保护天然林,提升人工林管护能力和水平;加强湿地、 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古树名木等重要资源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建立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 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加强有害生物防控,进一步推进生态保护联防联控。

(三)推进生态资源复合利用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进一步推进林业结构调整, 充分利用丰富的林草湿地资源,着力发展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等产业,统筹推进兴绿富民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协调发展。

因地制宜推动森林生态、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林下产业和森林景观休闲旅游业,全面提升森林生态旅游水平。

(四)提高森林灾害防治能力

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强调林地、林木巡护全覆盖,落实防控责任,形成联防联查联打长效机制。 加大森林防火经费投入,加强装备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科技防控水平,加强专业扑火队伍和信息化平台建设。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完善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2%以内,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推进生态保护联防联控。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强化巡查、发现、上报机制,协助区级部门控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和扩散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五)强化林业法律法规宣传管理

严格依法治林,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加大林业案件宣传力度,使非法砍伐林木、非法捕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非法占用林地草地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等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护林氛围。

(六)创新基层保护管理

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率。加快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全面落实林地绿地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整合生态林管护资源,全面实行嘎查级林长、护林员、草管员的末端管护模式,夯实管护责任“最后一公里", 实现山有人巡,绿有人护,树有人管,责有人担。强化管理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六、保障措施

(一) 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二级林长要坚持守林有责、守林尽责,全面落实管理责任、管理人员保障; 林长会议要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各职能科室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要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

(二)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建立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实行林长制考核制度,将林长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政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对林长制实施情况和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责成立即整改;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加强协调,部门联动

林长制的实施是全国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我苏木落实林长制事关全苏木生态建设与发展大局,各站办、村要在苏木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林草湿地资源保护和发展的相关职责,强化林地草地湿地资源管护巡查、发现、上报机制,协助区级部门打击破坏林地草地湿地资源违法行为。

(四)大力宣传,广泛动员

全苏木要将推行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 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全苏木人民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自觉性。通过广播向各嘎查公告林长名单,在苏木、嘎查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林地草地湿地资源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全民对林草湿地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民关注、参与林草湿地资源管理和保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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