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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扶贫办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1-18
乌拉特前旗乡村振兴局(扶贫办)2021年工作总结
发布单位:扶贫办 发布人:刘宇 发布时间:2021-11-18 点击量:5 字体:

乌拉特前旗乡村振兴局(扶贫办)2021年工作总结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一年。乡村振兴局(扶贫办)严格按照自治区、市要求,在旗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再接再厉、接续奋斗,不断开创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局面。现将2021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上迈出新步伐

.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持续健全。出台了《乌拉特前旗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召开全防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全面摸底排查培训班,全面完成防止返贫摸底排查任务,全旗2021年度动态管理计划新识别脱贫不稳定户2户2人,新识别边缘易致贫户1户2人,突发严重困难户60户140人。投入防贫保险保费230.23万元,惠及全部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帮扶持续提高困难家庭收入水平。

2.“两不愁 三保障”成果持续巩固。教育帮扶方面,建立了“三访问、两报告、一递交”劝返工作制度和控辍保学报告制度,截至目前,未发现辍学学生。健康帮扶方面,脱贫人口参保率达到100%,全17个苏木乡镇20个卫生院,130 个嘎查村卫生室全部达标,服务功能覆盖了全部脱贫人口。住房安全方面,建立脱贫人口住房动态监测帮扶机制,今年计划改造农村牧区危房132(补助对象为农村易返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低保边缘户、其他脱贫户等六类群体)共投入393万元。目前改造工程正在进行中饮水安全方面,投入旗本级衔接资金35万元,对我旗268处水源地水质进行检测。针对安全饮水存在的短板安排衔接资金146.3万元实施9个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同时积极争取自治区巩固提升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资金,持续巩固提升农牧区的饮水安全。兜底保障方面,面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做到贫困人口因纳尽纳,优先扶持、延缓退出。农牧区低保保障标准在2020年的基础上提高6%,达到6019元/年,进一步缩小了城乡低保标准差距。

3.接续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结合我旗安置区实际,安排资金1850万元建设明安镇移民新村补短板项目4个(色气口移民新村农副产品保鲜库建设项目、台梁移民新村现代农业服务公司产业项目、营盘湾移民新村碳基有机肥加工产业项目、义和店移民新村小杂粮加工厂产业项目)安排资金468万元实施乌梁素海渔场坝头移民新村木耳产业园养菌车间、精选包装车间产业项目,安排资金1660万元实施小佘太镇移民新村补短板项目3个(大十份子移民新村花菇深加工生产基地产业项目、菌棒废弃利用循环及电商销售产业项目、东五份子移民新村颗粒饲料加工项目)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吸纳搬迁贫困户就近务工就业,促使搬迁户多渠道稳定增收。

4.衔接项目实施工作持续推进。2021年,我旗立足实际,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带贫减贫集聚效应,不等不靠,在上级资金未下达前,盘活各类扶贫资金1894.9887万元,安排实施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项目20个(其中:产业项目3个157.9887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个951万元,安全饮水项目6个578万元,人居环境改造项目5个208万元)使用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8671.5万元,安排实施项目65个(其中:产业项目15个4753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6个1409万元,安全饮水项目9个641.3万元,人居环境改造项目11个822万元,民生工程项目1个127.2万元,以工代赈项目1个40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项目12个519万元)85个项目已经全部开工实施。使用市级资金1460万元,安排项目14个(其中,产业项目3个105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个301万元,安全饮水项目2个67万元,民生项目1个42万元)项目开工率100%,资金支出进度70%。

5.上级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提出两个方面14项具体问题;中央巡视反馈自治区的3大类、9个方面、14个具体问题;自治区绩效评价考核组对我旗2020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绩效进行实地评价,反馈我旗四个方面13项具体问题;自治区人大调研反馈我市存在的4个问题,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7月中旬国家乡村振兴局暗访调研反馈意见整改已安排相关部门、苏木镇认真排查,按时完成问题整改。

二、有效衔接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1.产业帮扶方面。一是大力实施产业振兴计划。按照市委建设农畜产品基地的要求,统筹安排农牧业项目资金、地债资金、衔接资金等各类涉农资金,按照“园区吹号,部门报到”的原则,凝聚各部门力量,围绕先锋枸杞、黑柳子白梨脆、瓦窑滩西瓜、大佘太红辣椒、小佘太花菇、乌拉山肉羊等特色产业,全力推进建设自治区级2个、市级5个、旗级13个、镇级13个产业园区。同时,坚持“亩均效益论英雄”,深化农牧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努力实现优质耕地亩均综合产值2万元目标。如小佘太镇发展蘑菇产业,亩均产值15万元,除去成本8.5万元,亩均收入可达到6万多元。积极推进科技兴农。建成2个科技小镇及4个科技小院,同时争取到自治区“科技兴蒙”重大项目一个,项目资金800万元。二是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全面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全面落实。截至10月底,各承贷银行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累计贷款89户320万元,还款328户1037.5 万元,助力脱贫户发展产业增收致富。三是消费扶贫工作有力推进。根据《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我旗9家企业的121款产品经国务院扶贫办认证为扶贫产品,其中6家产品进入北京双创进行销售,在北京地区销售额三季度达2121万元,带动农牧民增收。

2.争取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重点村、示范村和市级“十强镇、百强村”工作方面。通过积极争取,我旗列入巴彦淖尔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小佘太镇大十份子村等12个嘎查村列入自治区级重点帮扶村,西小召镇公田村等4个村列入自治区级重点示范村。同时,按照《关于公布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百强村、十强镇”示范试点名单的通知》(巴乡振发〔2021〕2号)文件内容,我旗先锋镇、大佘太镇入选“十强镇”,树林子村、三湖村等16个嘎查村入选“百强村”。在今年的项目安排中,重点倾斜帮扶入选的镇、村。

3.就业帮扶方面。按照上级对外出务工“一个高于,两个不低于”的要求,协调旗就业局,共享务工数据,积极推动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通过外出务工增收致富。截止目前,我旗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外出务工人数达到1197人,是上年度外出务工人口的100.42%,其中:脱贫人口外出务工1194人(省外94人,省内县外383人,县内717人,包括安排公益性岗位445人),边缘人口外出务工3人。联合旗农广校,举办“田间学校”教学15场次,培训农牧民约1200人次,举办各类科技培训班200场次,培训农牧民3.63万人次,农牧民科技培训覆盖率达80%。

4.“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编制方面。按照乡村振兴战略“二十字方针”要求,参照国家乡村振兴局职责职能划分,我办结合旗委政府《乌拉特前旗2021年农村重点工作安排意见》和旗发改委《乌拉特前旗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积极探索我旗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路子,从加强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实施、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创建乡村美好人居环境等方面入手,编制印发了《乌拉特前旗“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

5.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方面。按照网络化治理模式,全面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物流等基础设施,改善农牧民住房条件,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工程,配合旗农科局做好“厕所革命”排查整改工作,完成了28191户厕所改造的信息摸排采集工作。健全完善村庄管护机制,抓好乡风文明建设,选树乡村振兴示范户,所有村社全部达到有主导产业、有庭院经济、有村规民约、有洁净标准、有共同责任的“五有”标准,切实把农牧区打造成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

6.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方面。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的要求,我旗已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示范村及脱贫嘎查村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76名

7.防贫保险方面。2021年,按照自治区防贫保险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旗2020年开展防贫保险工作经验,已制定印发《乌拉特前旗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完善防贫保险制度工作方案》,积极开展防贫保险各项工作,与4家保险公司签订了防贫保险协议,全旗注入防贫保险基金230.23万元,参保常住农牧民2061146046全面落实各项防贫保险政策,各承保公司已开始案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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