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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医保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9-24
乌拉特前旗特殊困难人群缴纳2025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告知书
发布单位:医保局 发布人:张紫薇 发布时间:2024-09-24 点击量:7 字体: 大 中 小

1、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包括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乌拉特前旗医疗保障局全额资助参保,个人无需缴费。

2、企业下岗职工:曾从医保局办理过免缴登记手续且截止2024年12月(包含12月)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下岗职工,由旗政府全额资助参保,个人无需缴费。

3、优抚对象:由乌拉特前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额资助参保,个人无需缴费。

4、低保户(包括脱贫享受政策人员中的低保户)、监测户:由乌拉特前旗医疗保障局按个人缴费标准的50%给予资助。资助参保实行先缴费后补贴,即这类人员先缴费400元,集中缴费期结束后由医保局补贴200元。注:特殊困难群体非户籍所在地参保或参加职工医保不享受资助参保政策。

2025年度集中缴费期:2024年9月1日之2025年2月28日,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参保人缴纳居民医疗保险后,在待遇享受期未开始前可以申请办理退费,进入待遇享受期后,不可以办理退费。

咨询地址:乌拉特前旗政务中心二楼东厅居民咨询电话:0478-360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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