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qqwlsz/2021-04629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乌拉山镇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1-23 |
一、康复方面
(一)精准康复项目
0-12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0-7岁的残疾儿童在旗残联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训练时间不超过10个月;听力残疾儿童每年补助训练费2万元,视力康复每年补助4000元,孤独症、智力、脑瘫残疾儿童每年补助1.5万元。
(二)彩票公益金项目
补助范围:在各级残联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的0-7岁残疾儿童。
(1)听力残疾儿童助听器配戴、调试、听觉言语功能训练补助1.92万元。
(2)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1.32万元。
(3)智力、孤独症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1.2万元。
(三)精神病服药补助
常年服用精神治疗药物的低保户或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残疾人,出具患者服用精神病药的正式发票,每年补助500元。
(四)辅助器具适配
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低保的残疾人,根据自身需求免费配发轮椅、拐杖、助听器、助行器、盲杖、助视器、防褥疮垫、坐便器、沐浴椅等辅助器具。
二社会保障方面
(一)两项补贴
1、补贴保障范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是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保障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是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照护支出,保障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符合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中建党立卡贫困户的残疾人。
2、补贴标准
自治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100元。
(二)养老保险
1、阳光家园计划。年龄在16-59周岁,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自费在养老院托养的,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
2、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金。从事个体工商的残疾人缴纳养老保险,每人每年补贴20%养老保险金。
3、重度残疾人养老保险金。持有一、二级重度残疾人证的城乡居民,由政府代缴养老保险金200元。
(三)医疗报销
农村牧区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每年首次住院,报销时免收起付线(报销时提供残疾人证)。
三、意外保险
自治区残联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购买一份意外险,意外伤害身故理赔每人3.5万元,意外伤害导致再次残疾理赔每人3.5万元,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每人4000元(旗残联对每次参加培训的残疾人购买意外险赔付同上)。
四、残疾人权益保障方面
旗司法局为残疾人法律援助部门,为有诉讼需求的残疾人免费提供法律援助、起草法律文书,为重度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