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录乌拉特前旗政务公开平台
索引号 wqq_nkj/2021-04721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农科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0-21
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政策解读
发布单位:农科局 发布人:闫炳妮 发布时间:2021-10-21 点击量:2 字体:


       2021年8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0次主席办公会议决定,2021年在我区的23个旗县实施玉米和水稻完全成本保险,2022年视情况在全部产粮大县推广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并且财政厅于8月19日正式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启动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实施范围相关工作的通知》(内财经[2021]946号)文件。

一、试点实施范围

这个《通知》的核心内容是针对稻谷、小麦、玉米这三大粮食作物开展完全成本保险,逐步覆盖内蒙古自治区的所有产粮大县。2021年我们主要是在内蒙古自治区的23个旗县开展试点。到2022年,我们视情况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覆盖到内蒙古自治区的全部产粮大县,

二、保障水平

完全成本保险相较于大灾保险不同的是所有农户都可以投保,不再局限于必须是承包地且达到当地大户标准。其中,完全成本保险覆盖农业生产的总成本,包括了直接物化成本、土地和人工成本,主要功能是弥补主要自然灾害、重大病虫害等导致的损失,也就是说,在出现自然灾害、病虫害这样一些特殊情况的时候,让广大农户至少可以把成本收回来。完全成本保险的保障水平相较于其它政策性保险提高了很多。

三、补贴情况

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投保农户实施保费补贴,中央财政对中西部以及东北地区补贴45%,自治区财政补贴30%,市级财政补贴3%,旗县区级财政补贴2%,农户自缴20%。同时要求承保机构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厘定保险费率,反映经营成本的综合费用率不高于20%。所谓综合费用率不高于20%的意思是在全部保费里面,保险公司用来覆盖它自己成本的这部分不高于全部保费的20%。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稻谷、小麦、玉米这三大粮食作物,是我们国家的主要农作物,也是老百姓饭碗里的主要粮食品种,其农业保险政策的扩面提标是惠及广大农户的好事实事,也是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史教育实践要求的体现。通过开展三大粮食作物的完全成本保险,推动农业保险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充分保障农户的利益,促进农民增收。


关闭 打印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