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录乌拉特前旗政务公开平台
索引号 wqq_mzj/2021-04920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民政局 文  号 乌民字〔2021〕178号
成文日期 2021-10-13 发布日期 2021-10-15
关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情况的函
发布单位:民政局 发布人:王廷 发布时间:2021-10-15 点击量:2 字体:

旗自然资源局、旗住建局、旗财政局:

    市民政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于3月17日印发了《巴彦淖尔市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移交与管理办法》,办法就规划布局、设计要求、竣工验收、移交及运营管理等作出细致要求。近期,自治区要对社区居家养老设施配建情况进行督查,请贵单位于10月14日上午下班前提供以下情况。

   1.自2021年7月1日起,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布局情况。

   2.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情况。(2021年7月1日后全旗新建住宅小区多少处,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多少处;是否按照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3.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补短板进展情况。(2021年7月1日前全市建成住宅小区多少处,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多少处;未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配建标准的小区多少处,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齐多少处)

  4.“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落实情况。

 

  联系人:郄永艳

  联系电话:3226902 13947843350

  邮箱:wqqmzshswg@163.com                      

关闭 打印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