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qq_jyj/2021-05435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文 号 | 乌教发﹝2021﹞1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2-24 |
关于印发《乌拉特前旗教育局2021年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明确我旗教育工作的目标、任务,全面提升教育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整体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乌拉特前旗教育局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研究,对标本要点,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好本校(园)2021年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年度各项任务的完成。
附件:乌拉特前旗教育局2021年工作要点
乌拉特前旗教育局
2021年2月24日
附件
乌拉特前旗教育局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
一、全旗教育工作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扣建党100周年主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积极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为主题,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为根本动力,坚持改革和发展理念,不断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坚持发展抓公平、改革抓体制、安全抓责任、整体抓质量、保证抓党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巩固拓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教育强旗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重点工作
1.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按照上级党委要求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
2.高位谋划全旗教育“十四五规划”发展,依托教育信息化助推教育现代化。
3.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升公办幼儿园学位占比。
4.以消除大班额为重点,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5.认真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中小学生减负措施》,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招生工作管理。
6.认真做好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和校园安全、卫生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7.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建设项目、薄弱学校改造升级和中小学幼儿园其他配套建设项目。
8.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人才强教”战略,推进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培育工程和“蓝青工程”。
9.发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的作用,稳步推进民族学校三科统编教材使用工作。
10.树立大教育观念,强化家校协同育人,发挥家庭教育讲师团、家长学校、家委会、关工委作用,构建家校协同育人体系。
三、具体工作部署
(一)在全面从严治党上下功夫,全力推进作风和行风转变。
1.强化党建工作的统领作用。坚持党建工作“五促进”总体思路:用党建促领导班子建设,用党建促工作作风转变,用党建促办学行为规范,用党建促师德师风建设,用党建促质量全面提升。坚持以党建带群建,将群团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以高质量的党建工作引领推动全旗教育高质量发展。(责任股室:党建办)
2.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持续抓好全旗教育系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教育。把开展党史教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发展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基本理论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意识形态教育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主题和中心任务,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制和防控网络,开创新媒体环境下的思想政治工作新局面。(责任股室:党建办)
3.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继续开展基层优秀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星级评定”工作,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本领和能力。持续推进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推进中小学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完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坚持开展党建工作督查。加强对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建专职干部进行党务知识培训。(责任股室:党建办)
4.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和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以党工委(党总支、党支部)会、校务会、教代会制度建设为重点,完善学校章程,推动现代学校制度构建。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压实党组织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 (责任股室:党建办)
5.加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保持全面从严治党高压态势。认真梳理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特别是在招投标、招生入学、职称评审、选人用人等方面,研究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进风险排查化解制度化、常态化。充实学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按照“教育、监督、惩治”工作思路,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责任股室:党建办、监审股)
(二)在巩固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上下功夫,推动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6.积极创新发展学前教育。一是继续规范办园行为,积极提质晋级、申报普惠性幼儿园,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内蒙古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全旗“幼儿园如何开展教研活动”专题讲座和教研观摩研讨活动。三是走集团化办园理念,将第四幼儿园办成旗幼分园,完成配套建设和人员配备。(责任股室:幼特教股、人事股、计财股)
7.加强管理,提升义务教育质量。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继续深化大学区制改革。着力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切实关爱留守儿童,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责任股室:基教股)
8.打造优质一流高中教育。不断提高学校精细化管理水平,优化教学常规管理,强化校本教研,提升课堂效率,加强德育管理,建立一套与新高考改革相适应的教育教学管理体系,创建全市优质一流的高级中学。努力做好初升高招生工作。(责任股室:基教股)
9.推动职业教育融合发展。坚持普职招生比大体相当,改善办学条件,巩固提高职业教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的质量和水平,主动对接企业搭建实习实训平台,拓宽学生高质量就业渠道,创新教学模式,紧盯市场发展需求,切实提高教学质量。(责任股室:成职教股)
10.优先发展民族教育。广泛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严格执行区市旗党委、政府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实、做细民族学校使用国家统编三科教材和使用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各项工作。制定出台乌拉特前旗《普通优质学校与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三科教师结对共建方案》和《关于开展三科统编教材教学指导的实施意见》,切实解决民族学校在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的教学困惑,促进民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提高民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责任股室:民教股、教研室)
11.推进适宜融合特殊教育。健全残疾学生入学数据,全面落实“一人一案”,继续实施“送教上门”。坚持医教、康教结合,提升残疾儿童适应社会的能力。加强随班就读教师、送教上门教师的培训力度及考核力度。充分发挥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学校资源中心和普通学校资源教室的建设和应用,切实提高残疾学生教育教学质量,有力促进教育公平。(责任股室:幼特教股)
(三)在强化立德树人方面下功夫,构建四化德育模式,着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12.加强中小学校德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为纲领,牢固树立“三全”育人理念,努力构建“四化”德育模式,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构建常态化育人机制。完善德育工作体系,把德育工作融合到教育教学工作各个环节。组织召开2021年全旗中小学德育工作年会,办好全旗第三届“十佳班主任标兵”评选活动和第二届班主任技能大赛。统筹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心理健康教育、创客教育、家庭教育、研学实践等。(责任股室:基教股)
13.发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的作用。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弘扬。推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加强民族学校教师普通话指导与培训工作,推进民族幼儿园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深入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组织举办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指导4所未达标学校完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达标校验收工作。(责任股室:语委办)
14.推进学校体卫艺工作。推进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试点县(区)和特色学校建设。巩固提高“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成果。督促各中学积极准备中考招生体育考试项目的训练。进一步完善学校美育工作制度评价体系,积极创设展现美育才能和美育教育成果的平台。鼓励学校探索体育艺术特长生培养办法。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加强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卫生工作,完善校园卫生设施,多种形式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普及卫生防疫知识。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多措并举保护青少年视力健康。继续深化国防教育改革。(责任股室:体卫艺股、基教股)
15.推进家校协同育人。扎实做好关工委工作,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工作总体部署和日常管理,强化对家庭教育工作指导。统筹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家长微信群等各种家校沟通渠道,创设平等、和谐、有效的家校沟通交流氛围和积极、健康、共赢的家校共育氛围。积极发挥家庭教育讲师团和家长学校的作用,引导家庭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引导家庭、学校、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评价观。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学校、进家庭。(责任股室:关工委、党建办)
16.压实教育扶贫责任,完善学生资助体系。一是继续以“义务教育有保障”为主要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家庭贫困学子的资助政策、控辍保学、特殊儿童送教上门及薄弱学校项目改造等工作。做好“四不摘”工作,做好教育脱贫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国家各类免补政策,确保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报、发放和回收工作,落实好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和发放工作。落实好各项资助政策,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责任股室:资助中心)
(四)在建强师资队伍上下功夫,打造勇于干事创业的优秀教师队伍。
17.推动教师队伍管理创新。坚持解放思想,刚柔并济,积极引进高端人才,多措并举培育本土人才,建立人才管理台账,让有为者有位,让有才者出彩,营造全系统礼敬人才、重用人才、服务人才的良好氛围。开展师资需求调研,推动多途径满足学校教师储备需要,解决教师数量不足问题。加强和规范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逐步化解因教师编制和待遇问题引发的安全稳定风险。协调编制管理部门,谋划解决高考3+X新形势下教师储备工作。(责任股室:人事股)
18.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要求为统领,引导激励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践行“四个相统一”,担起“三个塑造”“三个传播”的重任。贯彻执行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突出师德第一标准,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岗位聘任、职称评审、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建立健全师德违规行为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责任股室:党建办、人事股、基教股、监审股)
19.提升教师综合能力素质。鼓励学校创新教师校本培训形式。继续抓好各项教师培训工作,持续开展中小学名师、名班主任培养工程。不断完善名校长、名师工作室建设。(责任股室:人事股、教研室)
20.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发展机制、关爱机制。加快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持续改善乡村教师生活条件。继续加大对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的培训力度;根据各学校现有空编情况,通过多种形式补充缺科教师;2021年继续深化8所结对学校教师及校长交流工作。(责任股室:人事股、计财股、项目办)
(五)在加强教学管理方面下功夫,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1.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根据《乌拉特前旗中小学校常规教学检查考核细则》,采取过程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中小学的教学常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整改,亮点和典型经验进行推广。进一步优化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升教学质量。进一步做好全市统考、中考年级备考工作和市、旗统考的考试组织工作。(责任股室:教研室、招生办)
22.持续推进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研究。通过名校长工作室、教研员指导、活动推进、学校研究等方式提高教师基于课程标准进行教学的意识,减少教学的随意性,有效促进教师专业成长,进一步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责任股室:教研室)
23.进一步做好教研服务工作。做好“教学质量分析监控”“订单式”“诊断式”教研服务指导工作。进一步提高教研工作的针对性、精准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积极开展微课题研究,并对课题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指导。认真做好自治区级、市级课题的研究工作。(责任股室:教研室)
24.稳步提升教育信息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认真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与创新应用。加快校本资源建设,实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加强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提高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开展对专任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普及测试工作。组织开展初中教师电化教学能手竞赛活动。做好初高中实验及信息技术考试工作。加强校园网络安全建设工作。(责任股室:信息中心)
(六)在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上下功夫,营造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教育环境。
25.继续加强各项教育督导工作。一是做好开学初检查、年终考核等常规工作督导。二是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质量提升工作,推进我旗义务教育建设与管理标准化实验校创建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我旗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责任区督学的功能。做好幼儿园办园行为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进一步做好校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责任股室:督导室)
26.规范检查考核和奖惩。严控和缩减各类检查、督查、考核,加强对办学方向、标准、质量的规范引导,科学合理安排各类比赛、竞赛活动,精简和规范行政性奖励表彰活动。继续修订完善《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综合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将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办学行为、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学校卫生工作、学校安全稳定等纳入考评体系并提高分值。(责任股室:督导室、安全股、基教股、幼特教股、党建办)
27.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不断健全和规范各类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活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认真执行“三重一大”报告制度,严格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和各项收费、代收费工作;贯彻全国教育法治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系列教育法律法规及条例有效实施,把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到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和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继续坚持为各中小学配备一名法制副校长。持续实施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继续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责任股室:成职教股、监审股、安全股、计财股、党建办)
28.认真做好各类招生考试工作。对国家、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关于教育招生考试的政策规定做到及时了解、及时掌握。同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如各类公众号、校园网、微信等,切实做到让社会明白,让考生清楚,充分体现“阳光招生”。严格把关,切实做好中高考、初中生地考试、高中学考等各项工作。完成其他各类成考和上级交办工作。(责任股室:招生办)
(七)在疫情防控和平安校园建设上下功夫,切实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29.维护安全稳定和谐的教育环境。一是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制,营造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将安全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二是不断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三是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校园。加快创建“平安校园”步伐,按照“平安校园”评估细则的标准,通过多种措施,把“平安校园”创建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责任股室:安全股)
30.认真开展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一是不断细化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预案,按照“五有三严”扎实开展工作。遵循开学前准备、开学报到、开学日常防控三个阶段,分别制定和完善校园管理、学生管理、教学管理、后勤保障、突发应急、宣传教育等各个方面工作,盯紧抓牢学生、教师、校园、家庭四个关键环节,落实到人,责任明确,确保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定期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活动,确保学生在开学前和入学后熟练地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相关流程。开学当日还要就上述环节进行实战演练,发现问题,及时研判处置,形成一日疫情防控常规,做好常态化下疫情防控工作。三是物资储备要充足,确保学校口罩、消毒用品等刚性防疫物资的及时补充,满足防疫需求。(责任股室:安全股)
(八)在项目建设和后勤保障方面下功夫,确保工程质量和后勤服务到位。
31.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继续抓好各项工程项目建设。重点抓好第四幼儿园、树林子幼儿园教学楼、先锋幼儿园餐厅厨房、白彦花小学教学楼、先锋小学教学楼扩建项目工程,确保8月20日前完成并投入使用;努力推进民族教育园区足球馆建设,坚持以“安全、经济、实用、够用”的原则做好校舍维修改造工程。(责任股室:计财股、监审股、项目办)
32.认真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继续开展“四创建”活动,努力提高学校后勤保障管理服务水平;继续抓好学校市场管理,严格规范各类企业的服务行为。(责任股室:后勤服务中心)
33.完成旗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责任股室: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