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qq_sfj/2021-05474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司法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1-25 |
乌拉特前旗召开全旗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工作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区、市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部署,全面推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制度,提高全旗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执法监督水平。近日,乌拉特前旗召开全旗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工作会议,旗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国栋,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钢,行政执法监督股股长及来自各行各业受聘任的12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参加了会议,副局长王钢主持会议。
会上,乌拉特前旗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股长向与会人员宣读了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应当具备的条件、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工作职责、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工作纪律、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工作方式及保障、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解聘等相关制度职责,明确了今年的工作任务;杨国栋局长作重要讲话。
杨局长指出,实施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制度是充实壮大行政执法监督力量,拓展多领域联合执法监督的重要举措,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优化营商环境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这是我旗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也必将推动我旗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迈入新的发展阶段。杨局长强调,各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做到荣誉与责任并存;要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学习行政监督方面的规章制度,充分利用好自己的权利,行使好监督职责,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当好咨询员、监督员和宣传员,把法治建设和维护公平正义作为履行职责的准则,积极为我旗法治政府建设献言献策,促进严格公正执法,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到和体会到行政执法的公正公开透明,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有力的体制保障。
王钢副局长要求,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要强化法治观念,大局观念,监督观念,尽快适应工作,融入角色。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增强学习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将学到的新知识与具体行政执法监督实践紧密联系,努力加深对基础理论知识和相关法律规定的理解,固强补弱,查漏补缺,真正做到学有所得、学以致用。
与会学员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要求以及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职责和使命有了较为深刻的了解,对他们今后开展的工作有了更深层次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