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qq_sfj/2021-05485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司法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1-25 |
乌拉特前旗司法局2021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021年,旗司法局在旗委政府以及市司法局的领导下,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在各阶段工作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面夯实工作职责,不断创新工作举措。我局认真深入地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同时紧紧围绕旗委政府工作中心,努力在依法行政、依法治旗、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社区矫正等多项业务多点发力,重点突破,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的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思想引领,切实开展机关党建工作。一是完成党总支补选,党支部换届工作。二是新发展党员1名、入党积极分子4名,入党积极性高涨,党员队伍不断壮大;切实做好“五个聚焦”(聚焦政治引领,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聚焦队伍建设,激发干警干事创业活力;聚焦夯实基础,推进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聚焦责任落实,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聚焦创新载体,建立开放式党建工作新模式)。三是认真落实内部督察和个别谈话制度,持续正风肃纪,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2021年6月被中共乌拉特前旗委员会、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评为2020年度实绩突出单位;7月被中共乌拉特前旗委员会宣传部评为乌拉特前旗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先进集体;7月被中共乌拉特前旗委员会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强宗旨敢担当,教育整顿更彻底。旗司法局现有在编在岗的31名政法干警全部参加了教育整顿。在学习教育环节,组织开展了廉政教育报告会、英模事迹专题教育、党纪党规培训计18场次;印发了《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应知应会知识读本》、《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法规文件学习手册》小手册80余份、强化党员干部学习教育;选树系统内先进典型1名;开展谈心谈话77人次,31个干警和5个退休干警全部填写了《个人自查报告》。自查3人,已通过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作检查的方式进行了组织处理;顽瘴痼疾共计54条,并全部整改到位25条。
自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全局上下紧扣“党史学习”、“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主题,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宣传86场次,在各媒体平台发送相关信息65条,调解各类基层矛盾纠纷263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8件。
(三)严格对标对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局坚持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贯穿全年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把握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对全局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和专题教育作部署安排,由领导干部带头领学、组织学习,开展每日晨学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建立了党史学习教育每月清单;开展了“一把手”讲党课;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5次专题研讨会;组织党史学习教育6次专题测试等相关活动。
(四)统筹协调依法治旗工作。一是相继开展了走进林海社区开展学雷锋示范普法,送法进企业,“法治体检”,4.15国家安全日大型普法宣传,民法典专题讲座等普法宣传活动56场次,普法宣传标语3600条,累计发放《法律援助法》《民法典》《宪法》等法律知识宣传手册50000余册,手提袋、扑克牌等宣传物品6800余份,解答群众疑惑630余条,激发起现场围观群众浓厚的兴趣,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组织非人大任命科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法规知识考试2次,参考人数132人;三是在10月中旬召开了乌拉特前旗全面依法治旗第三次会议;四是全年开展依法治旗、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督察6次,法治建设督察21家单位;2021年乌拉山镇瑞泰社区、大佘太镇红明村、额尔登布拉格苏木公忽洞嘎查入选为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
(五)守程序严把关,法治监督更有力。2021年,我局切实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实现业务联动。明确各苏木镇司法所参与行政执法监督的职责及范围,细化工作举措,促进实现旗级、镇级执法监督业务联动。二是实现监督活动联动。旗司法局在组织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的同时,让司法所参与进来,逐渐熟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内容流程,实现联动监督。三是确定专职人员,强化证件管理。各苏木镇行政执法人员新申领证件均由司法所把关。四是办理执法投诉,实现多元化解。
(六)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一是认真做好调查评估、接收及日常管理工作。严格依法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进行调查评估、接受、日常管理,一年来共调查评估120人,居住地变更2人;给每位在册矫正对象安装了正行通APP,安装率达100%。二是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组织人员对历年来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进行了重新核查,查漏补缺,共核查社区矫正对象档案1100份,尤其是对减、假、暂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重点摸排。三是印发了《关于社区矫正工作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管理工作要求的通知》等文件,确保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形成长效机制。
二、2021年亮点工作
(一)打造“枫桥式”司法所。树立工作实绩导向,强化“精品力作”意识,2021年乌拉特前旗司法局白彦花司法所、西小召司法所被命名为“全区第二批一级司法所”。
(二)发挥公证服务职能。一是扩大公证法律援助范围减免公证费用。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申请办理相关公证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免收或少收公证费。全年办理了公证案件300多件,收费20多万元。二是强化对公证机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运行的透明度,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三是开展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工作,充分体现公证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
(三)结合工作职能,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实走深,增强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提升学习成果转化率,着力推进解决人民群众面临的“急难愁盼”问题。局党组多方面征求群众意见建议3次,并召开了3次征求意见座谈会,制定推出便民惠民的务实举措,出台公布了我局“我为群众办实事”五项清单:一是突出法治为民,开展“政策暖企,服务惠企”法治体检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服务企业依法经营。在城北中小企业园区设立法律咨询室,每月定期(每月5日、25日)派律师到企业开展各类法律服务;二是突出服务便民,优化公证业务流程。推行“一次咨询、一次办结”便民措施,推动公证服务提质增效;三是优化法律援助程序,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对农民工讨薪和企业纠纷开辟法律援助“容缺办理”服务,实现当天审查、当天指派;四是矛盾纠纷实现 “一站式”化解。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按照“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的总体思路,整合律师、仲裁、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资源,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五是加强和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构建全旗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通过一些列创新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发力,实施造福于民的项目工程。此外,我局主动开展“我是党员,我帮你”实践活动,领导带头完成群众“微心愿”,并组织开展一系列“法律进企业”“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普法宣传活动,争取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实走深,切实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四)解纠纷促和谐,化解矛盾更及时。
1.推进行政复议阵地建设,成立行政复议综合服务中心。依据巴彦淖尔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批准的《巴彦淖尔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和乌拉特前旗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印发的《乌拉特前旗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21年3月31日,经过旗委编委会审核通过成立了全市第一家行政复议综合服务中心。该中心内设行政复议案件办公室、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室,目前已开始正常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2.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攻坚。在乌拉特前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二层组建了综合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并聘请了6名人民调解员。我局积极助力旗“乌拉特前旗矛盾多元调解中心”建设,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构建全旗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截至目前“调解中心”共调处各类社会矛盾357件,涉及金额1780万余元,人数860余人。
三、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我们将继续坚持以党建为统领、以全面依法治旗为统筹,努力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研究制定《旗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行最严格的依法履职督察、最严格的合法性审查、最严格的行政执法监督、最严格的出庭应诉制度、最严格的依法行政能力培训,积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
二是制定和启动“八五”普法规划。研究制定“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创新普法宣传方式,继续深化“全民学宪法”、《民法典》宣传等主题宣传活动。谋划建党100周年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健全以案释法平台,完善普法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平安政法宣传大格局构建,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和载体,多渠道、多途径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努力增强干部和群众法治意识和守法用法能力,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理工作水平,为建设法治前旗营造浓厚氛围。
三是巩固提高调解工作新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培育一批个人调解工作室和品牌调解员。进一步完善以人民调解员协会为依托的绩效管理机制,建立以综治信息平台为依托的智慧调调解系统,提升“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对接联动机制。主动靠前、精准发力,发挥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实效,夯实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并使其运行有效,指导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打造以人民调解为引领的多元调解格局,努力在旗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发挥更大作用,不断深化调解内涵,做到品牌再提炼、再拔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