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qq_fgw/2021-05601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1-26 |
发改委机关学习制度
为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推动机关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一、委机关全体职工定期进行集中学习,每次不少于1小时。
二、每个干部学习时都要带学习笔记,并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三、学习实行签到制,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按旷工处理,年终不得评优。
四、学习时要态度端正。严禁交头接耳、谈闲话、拉家常,不准带与学习无关的书籍、报纸材料等,学习时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五、学习内容主要是的传达中央及自治区、市、旗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中央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