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qq_fgw/2021-05605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1-26 |
发改委机关公文处理制度
为提高公文处理质量和工作效率,规范委内行文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文收发制度
(一)收文坚持及时、高效原则。
1、外单位发给我委的公文,由办公室负责签收,并填写文件处理传阅单,由办公室主任签注传阅意见,分送有关领导阅签。各办收到需办理的请示性文件,一律先交办公室登记,经领导阅批后再行办理。
2、上级机关交本委办理的重要或紧急文电,由办公室根据内容提出处理意见,呈有关委领导批示后,送有关股室办理。
(二)发文坚持认真、严谨原则。
1、凡我委发文,按照文件内容所涉及的办(室),单独或合作拟稿。由办公室主任送委长阅批。委长外出,由分管副委长签发。
2、文稿送领导签发之前,应填写发文稿纸,认真审核文件内容、文字表达、文种使用、文体格式。
3、经签发的文件,承办股室完成拟稿、审核、打字后,由办公室负责登记、编号、用印、分发。
二、公文传阅制度
(一)文件传阅,应坚持速传速阅的原则,不允许扣留延误,一般文件不得超过三天,急件做到随到随传、随阅,按文件要求时限办理。
(二)经领导批示由股室办理的文件,办公室负责督办,并做好办理登记。下发的重要文件,办公室要及时了解掌握办理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反馈。
(三)办公室对旗委、政府下发的指导性文件和需要抓好落实的文件,由办公室送委领导签批后转有关股室办理。
(四)委内除办公室外,股室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五)所有文电传阅完毕后,文件收发人员要认真复核文件传阅办理情况,并经办公室主任确认无误后及时归档。严禁文件乱扔乱放,防止文件的丢失和泄漏。
三、公文处理的注意事项
(一)以发改委名义发出的文件,要严格按照行文程序办理,各股室拟文送领导签发前要认真做好审核工作,以免出现差错。
(二)保证文件质量,做到内容准确,文字精练,条理清晰。文件必须保证三校后印发。
(三)文件打印后要及时发出,急件不过夜,一般文电最多不得超过二天。
(四)严格控制发文范围,以保证文件的严肃性。
(五)翻印上级机关的文件,除上级注明允许翻印外,一般应请示发文机关批准,并在文件末尾注明翻印单位、时间和翻印份数。
(六)严格文字材料的打印审批制度。委内所有打印、印刷的文字材料经办公室报党务委长签批后统一由办公室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