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qq_gaj/2021-05847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公安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1-29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部门组织征收非税收入计划情况
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乌拉特前旗公安局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国家的刑事羁押机关,羁押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负责羁押人员的管理教育、安全防范工作。
乌拉特前旗看守所是羁押贪污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一年以下,不便送往监狱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二)部门主要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依法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证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管理教育,保障侦查、起诉、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将罪犯送交刑罚执行机关执行刑罚。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16、乌拉特前旗看守所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进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负责羁押人员的管理教育、安全防范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乌拉特前旗公安局预算包括:本单位预算和乌拉特前旗看守所。
(一)乌拉特前旗公安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本单位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2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
人员基本情况:我部门编制数253人,实有在编人员281,离退休145人。其中:乌拉特前旗编制数250人,实有在编人员279,离退休145人;乌拉特前旗看守所人员基本情况,编制3人、实有3人、离退休0人。
(二)本部门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乌拉特前旗公安局(本级) | 行政机关 | |
1 | 乌拉特前旗看守所 | 行政机关 |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5569.4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823.46万元,下12.8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教育系统人员全部回归各学校,本年度年初预算不在本单位列支,减少当年预算,减少基本支出;二是由于中央转移支付的基层派出所基本建设资金减少600万元,基层派出所建设款项较上年下降100%;三是人员经费和公务费的增长。
支出预算5569.4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823.46万元,下12.88%,其中:基本支出4377.83万元(人员经费4076.07万元,公用经费301.75万元),比2020年减少203.46万元,下降404%,减少主要原因是;教育系统人员全部回归各学校,本年度年初预算不在本部门列支,减少当年预算,减少基本本支出;项目支出1191.6万元,比2020年减少620万元,下降52.06%,是由于中央转移支付的基层派出所基本建设资金减少600万元,基层派出所建设款项较上年下降100%。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5569.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5569.43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5569.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77.83万元,占比78.63%;项目支出1191.6万元,占比21.3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日常工作运行以及办案所需经费、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方面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569.4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69.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类4809.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91.2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日常工作运行以及办案所需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578.5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2.1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退休费和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181.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9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55.4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少0.12万元,下降0.3%;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接待费10.7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4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下降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主要是由于压缩开支,减少接待次数。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4.7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0.03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9.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0.03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下降0%。减少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按照车辆管理规定使用执勤执法车,减少油料及修理费用。二是压缩一般性支出,减少三公经费开支。三是领导股所长严格控制无案开业务车辆办私事。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1.75万元,比上年减少32.44万元,下降9.7%,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压缩各项经费,减少日常开支;二是教育系统编制人员回归各学校,本年度减少日常公用等运行经费;运行经费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100万元、工会经费 8.99万元、福利费0.52万元、取暖费123.24万元、委托业务费67万元、公务接待1.03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97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国有资产8266.4万元,共有车辆71辆, 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机要应急车辆1辆、一般执法执勤车70辆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部门组织征收非税收入计划情况
本年度非税收入计划完成500万元。
五、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个,公开绩效目标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169.6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98.9%。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