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qq_wjw/2021-05887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卫健委 | 文 号 | 200号 |
成文日期 | 2021-10-08 | 发布日期 | 2021-11-29 |
乌拉特前旗全员核酸检测物资和人员调度制度
为切实做好全员新冠病毒核酸应急检测工作,防止新冠肺炎疫情扩散,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冠病毒核酸区域全员检测工作指南》及《乌拉特前旗新冠病毒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预案》规定,为有序高效完成全员核酸检测任务,建立完善各级各相关部门多方联动、统一调度的全员核酸检测指挥工作机制,特制订乌拉特前旗全员核酸检测物资和人员调度制度。
一、根据我旗设置的采样点布局,按照2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任务储备物资,保障大规模核酸检测中采样管、咽拭子、检测试剂、耗材、防护用品等物资充足供应。同时按照物资类别明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二、提前准备社区工作人员、核酸采样人员、检测人员、样本运送人员数据库,根据各采样点的人口数量成立工作梯队和应急队伍,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全员培训考核。按照采样点设置的布局划片包干,明确各社区、各采样点、各梯队、各检测机构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做到底数清、全覆盖。
三、我旗发生疫情后,根据市、旗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预案和指令,启动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及时调度相关物资和工作人员,应在4-6小时内完成采样点规范建设和启用,核酸采样与检测人员2小时内召集到位,按照工作流程做好个人防护后,有序开展核酸采样与检测工作。
四、当我旗核酸采样检测力量不足需要应急支援时,及时报请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统筹调度市及周边旗县区人力、物资等方面的资源,启动应急支援机制,支援我旗疫情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