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qq_wjw/2021-05916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卫健委 | 文 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1-11-09 | 发布日期 | 2021-11-29 |
乌拉特前旗卫健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我委不断加强对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切实提升公共服务工作效能,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和部分医疗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及时研究解决公共服务领域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和各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
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严格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对符合条件、规划和准入资质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在设置审批、执业登记等方面,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其提供的签约服务,在转诊、收付费、考核激励等方面与政府办医疗机构提供的签约服务享有同等待遇。激发医疗卫生领域社会投资活力,推动形成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优势互补、良性竞争、分工协作、健康发展的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新格局。
实行一窗办、简化办、马上办。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能,加强推进“只进一扇门,只找一个人、只跑一次腿”的改革,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水平,不断开创放管服的改革新局面。
我委现权责清单行政事项共615项,其中包括行政许可1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强制措施9项、行政监督检查78项、行政处罚507项、其它权利3项、公共服务1项、行政裁决1项。
本周共办理医疗机构0家、医师注册及变更0人,护士注册及变更3人.延续注册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