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qq_rsj/2021-06173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1-29 |
我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十七连调
2021年6月4日上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视频会,就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方案以及时间安排做出部署,同日我局对企业退休人员信息进行了核查和养老金待遇调整的核对,着手按照自治区调资政策要求进行养老金调整的准备工作。
一、调整范围
2020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执行时间
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调整标准:
(1)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6元;
(2)按照养老金水平调整。退休人员按照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4%增加基本养老金;
(3)按照缴费年限调整。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元,调整不足15元的,按15元进行调整;
(4)对高龄群体倾斜调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龄为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养老金再增加3元;
(5)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养老金后,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四、退职人员调整退职生活费标准
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6元;按照退职生活费水平1.4%增加退职生活费;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元,调整不足15元,按照15元进行调整。高龄群体和企业军转干部可执行退休人员倾斜调整政策。
此次共为21046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提高了基本养老金待遇,最低的增加了83.26元/月,最高的达到275.21元/月,人均增加129.08元/月,调整后人均养老金达到2622.33元/月。
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是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十七次调整,在当前国内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常态化、国外疫情疯狂肆虐的情势下,我区克服重重困难,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扶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精神,贯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理念,按自治区退休人员养老金总体提高4.5%的水平测算调整养老金方案。而我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水平总体提高达到4.9%,体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重视与关怀。此次养老金调整发放工作将于6月底前完成,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上贺礼。
乌拉特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