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qq_wjw/2021-06313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卫健委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1-11-29 | 发布日期 | 2021-11-29 |
护士首次、延续、变更、注销、重新注册办事流程和办事指南
一、护士首次注册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由拟执业机构进“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机构端>”进行正反面打印并签字盖章);
2.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页面上);
3.毕业证书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备案表原件);
4.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有效证明(护理岗位临床实习8个月以上,验原件交复印件);
5.旗县级医院出具的申请人在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及体检结果(注:体检医院和拟执业机构均需在体检表上盖章);
6.医疗机构拟聘用从事护理工作的有效期聘用证明或聘用合同;
7.近6个月内同一底版小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3张。(《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健康体检表》各一张,另一张上交);
护士首次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查看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省内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以上的临床护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二、护士延续注册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申请延续注册: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由拟执业机构进“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机构端>”进行正反面打印并签字盖章);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3.县中医院(三级)出具的申请人在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及体检结果(注:体检医院和拟执业机构均需在体检表上盖章)。
三、变更注册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机构注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申请变更注册: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由拟执业机构进“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机构端>”进行正反面打印并签字盖章);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四、注销注册
护士执业注册后符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情形的,护士个人或其所在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报告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注册,并提交以下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注销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五、重新注册
护士有《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执业注册。
护士申请重新注册的,除按照首次注册要求提交材料外,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还应当提交省内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六、《护士执业证书》补发
护士不慎遗失《护士执业证书》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补发:
1.《护士执业证书》补发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页面上);
3.近6个月内同一底版小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
遗失的《护士执业证书》应当登本地报纸声明。损坏的《护士执业证书》应当交回作废。
七、护士执业注册信息修改
护士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或注册信息有误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执业注册信息修改(前提是护士资格信息准确无误,如护士资格信息有误,应当向护士资格考试主管部门申请修改资格信息)。
1.《护士执业证书》信息修改申请表;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3.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页面上);
4.近6个月内同一底版小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
5.属于个人身份信息发生变化的,申请人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属于录入错误的,执业注册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八、注册时限
护士执业注册时限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实行即时办理。
办公地址:乌拉特前旗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或乌拉特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606室
咨询途径:咨询电话:0478-3605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