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qqxxz/2021-06522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西小召镇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
2021年入冬以来,煤炭价格一路走高,居高不下的煤价已经严重影响了基层群众的采暖需求。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为农牧民冬季取暖提供不低于2吨的平价煤,确保农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烧、买得起,让农牧民温暖过冬。”为进一步保障西小召镇“暖心煤”采购工作的高效平稳开展,西小召镇纪委、监察办及时行动,入村入社督导“暖心煤”采购。针对“暖心煤”采购前一阶段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依托“12345”市政热线、信访、监督举报热线等平台,溯源倒追,查清问题原因,严肃工作纪律,完善工作制度,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切实保障“暖心煤”采购工作快速、平稳开展。
按照旗委政府下发的“暖心煤”保供方案,采购工作农户需现场缴费,由各村委列清花名,统一收取后缴纳至镇政府指定账户,镇政府统一向煤矿采购。为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镇纪委带领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到11个行政村开展财务工作的指导,确保农户缴纳资金不被挪用、占用。
结合督导检查工作,镇纪委、监察办适时入村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在重点工作中对村社干部提出具体要求,通过在开展在工作一线的党风廉政教育,促使党员干部牢记初心使命,严守纪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