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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qq_gxj/2021-06549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工信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1-30
关于提交依《内蒙古自治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重新梳理后本部门权责清单事项的函
发布单位:工信局 发布人:冉继业 发布时间:2021-11-30 点击量:34 字体: 大 中 小

关于提交依《内蒙古自治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重新梳理后本部门权责清单事项的函

乌拉特前旗政务服务局: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内政发﹝2021﹞4号)要求,乌拉特前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我单位的权责清单进行了调整,具体修改内容说明如下: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均由市一级商务部门办理,加之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事项的开通需要商务部授权,故我局不承担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事项的办理,本次不做调整。

我局共承担权责164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监督检查16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行政处罚1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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