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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qqxa/2021-06569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新安镇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1-30
2021年度新安镇玉米、大豆、马铃薯补贴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新安镇 发布人:孟燕燕 发布时间:2021-11-30 点击量:16 字体: 大 中 小

为全面贯彻落实涉农补贴政策。切实做好2021年玉米、大豆、马铃薯补贴实施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指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按照用养结合、保护利用,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推进农业“三项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强化政策扶持和科技支撑,鼓励农民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增施有机肥、减施化肥农药等措施,自觉提升耕地地力,夯实粮食生产基础,促进我镇农业绿色发展。

二、基本原则

玉米、大豆、马铃薯补贴坚持政策公开、全面覆盖、直补到户的原则。

(一)政策公开。向社会公开补贴农户、补贴标准、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补贴发放全过程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确保补贴公平公正落实到位。

(二)全面覆盖。列入补贴对象的所有种地农户,全部进行补贴。

(三)直补到户。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确保农民受益。

三、主要内容

各村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好2021年玉米、大豆、马铃薯补贴,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

1.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2.补贴依据:为提高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并确保改革平稳顺利推进,我镇要坚持因地制宜、简便易行、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原则,补贴依据原则上以既往的补贴面积类型为依据。

3.补贴方式:实行补贴兑付“一卡通”,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

4.补贴标准:仍按照由旗政府根据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依据综合测算确定。

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用于水产养殖耕地、成片良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常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即不符合自治区农牧业厅、国土资源厅《补充耕地质量评价工作和技术规范》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四、工作安排

(一)建立补贴清册

以财政政府部门提供的“一卡通”基本信息为基础,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按照实际粮食种植面积和补贴标准,落实每户农户应享受的补贴面积和金额,建立完善的补贴清册。

(二)公开公示

按照粮食种植面积资料及实际情况等对各村造册上报的补贴面积进行审核,并组织各行政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时间应在行政村公示栏和村民小组组醒目的位置一并进行。公示内容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户主姓名、粮食种植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张榜公示。

(三)退出补贴说明

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用于水产养殖耕地、成片良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常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即不符合自治区农牧业厅、国土资源厅《补充耕地质量评价工作和技术规范》的耕地)、人员去世、存在矛盾的土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各村已情况说明的形式上报镇政府审核汇总后,报旗农牧和科技局备案留存。

(四)资金发放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各村应及时汇总公示情况,填制汇总表,报镇政府审核汇总后,报旗财政局、农牧业局汇总审核后组织资金发放工作。

(五)汇总上报

为确保玉米、大豆、马铃薯补贴(玉米、大豆、马铃薯)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各村必须在2021年10月15日前完成面积核定、登记造册、公示和审核、汇总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保障我镇玉米、大豆、马铃薯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新安镇玉米、大豆、马铃薯补贴项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狄福星(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

成  员:王二明(纪委书记)

孙  强(财政所所长)

张润蛇(庆华村书记)

        阎云厚(乌海村书记)

        韩国庆(先锋村书记)

        郎文亮(东方红村书记)

        邬文明(树林子村书记)

        付占军(前进村书记)

        刘  平(长胜村书记)

        杨满元(星火村书记)

        刘  生(新胜村书记)

        姚三三(红光村书记)

        秦有义(先进村书记)

        赵官元(羊房子村书记)

        安海兵(新安村书记)

(二)强化政策宣传

镇、村两级要发动基层干部深入村组、为农户宣讲政策,为农民群众答疑解惑。

(三)规范操作程序。

各村要严格按照方案做好补贴面积核定、登记造册、公开公示和审核汇总等工作,补贴资金发放必须全部通过涉农补贴“一卡通”信息系统操作,直接发放到农户“一卡通”存折。

(四)强化监督检查

一是设立监督电话。旗财政、农业部门设立补贴监督电话,(旗农牧和科技局3212385;新安镇人民政府监督电话:2651507)各村均需设立补贴监督电话,并在当地各公示栏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要将玉米、大豆、马铃薯补贴纳入镇财政资金监管范围,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三是做好补贴档案管理各村要建立补贴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以备查询。旗财政局、农牧和科技局将对镇村两级玉米、大豆、马铃薯补贴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档案建设是否健全,补贴面积、金额是否一致,是否经过公示等。四是加强部门协作,完善监督机制。建立镇财政、农业和纪检等部门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各环节监管,严肃查处违反补贴政策规定的行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虚报面积冒领补贴资金、挪用或挤占资金、不按期保留项目实施档案以及伪造、隐匿、销毁档案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及时予以查处并通报。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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