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qq_wgj/2021-06669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文广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贵单位《关于申请办理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50MW光伏发电与荒漠治理项目选址范围内有无文物遗存的调查情况的函》已收悉,经旗文物管理所对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50MW光伏发电与荒漠治理项目选址范围开展前期文物调查,情况如下:
经文物管理所对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50MW光伏发电与荒漠治理项目选址开展前期文物调查,经实地调查,项目选址内现未发现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其它文物遗迹现象。
一、请建设方在施工过程中,注重地下的文物埋藏情况,如发现文物(古墓葬、或埋藏的其它重要文物),要立即停工,保护好现场,报当地或上级文物行政部门,待文物部门做好相关文物保护工作后,建设方才可继续施工建设。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工程建设中发生的考古发掘和文物保护费用,由建设方负责支付。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