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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qq_gxj/2021-06831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工信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1-30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单位:工信局 发布人:冉继业 发布时间:2021-11-30 点击量:24 字体: 大 中 小

乌拉特前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业、信息化和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信息化和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自治区、市关于新型工业化、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旗工业和信息化、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发展规划,研究地方商务发展趋势。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二)监测分析全旗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运行中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工作。研究拟订全旗发电企业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

  (三)负责提出全旗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中央、自治区、市和旗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报送属于上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备案我旗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运行和协调,协调工业园区相关工作。

  (四)根据乌拉特前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政策,提出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建议。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重点行业准入制度,组织实施工业布局调整。负责工业领域的行业管理,依法履行旗盐业主管机构的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全旗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五)指导工业绿色发展。拟订乌拉特前旗工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自愿型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工业节能监察工作。

  (六)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用相结合。参与有关国家、自治区、市和旗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七)组织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组织拟订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依托国家、自治区、市和全旗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动新兴产业发展。

  (八)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互联网、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负责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指导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网络资源共建共享,负责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运行,管理。

  (九)负责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十)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十一)研究提出促进市场体系建设的措施办法,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

  (十二)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督促指导商贸服务业、大型商贸(会展)活动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旗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肉类等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依法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十四)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国家、自治区和市对外贸易相关商品、技术进出口计划的管理、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和加工贸易管理有关规定,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负责上级商务部门授权的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工作。

  (十五)执行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落实国家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按照有关要求负责全旗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

  (十六)落实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协助上级商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协调指导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参与上级商务部门涉及我旗的经贸谈判,联系外国驻华官方商务机构及外商驻我旗代表机构,联系我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处。

  (十七)负责全旗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加强与蒙古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外派劳务、境外资源合作、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承担乌拉特前旗对外援助工作职责和上级商务部门对外援助项目。

  (十八)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利用外商投资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依法承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等事项的审批和备案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促进相关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九)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旗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职责分工。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指导协调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资源共建共享。旗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旗信息化推进工作。

  2.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1)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负责肉类储备管理和边销茶储备管理。

  (2)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其他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

  3.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有关职责分工。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商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研究拟订全旗发电企业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计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全旗电力市场建设方案,维护电力市场秩序。

  4.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

  (1)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场经济秩序,酒类流通药品流通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分工。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牵头推进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负责拟订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组织拟订药品流通领域发展规划和政策。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承担全旗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酒类流通监管和酒类食品安全。负责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以及药品流通监管工作。

  (2)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在知识产权方面的职责分工,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与经贸相关的多边双边知识产权对外谈判、双边知识产权合作磋商机制等工作。

  5.产业扶贫工作的职责

  旗工业和信息化局支持制造业发展的政策和专项资金安排上向贫困地区倾斜,在贫困地区重点培育发展农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带动种植业和养殖业发展。重点抓好贫困地区的电商扶贫工作,加快搭建公共服务体系,整合物流资源,开展电商培训,推动农畜产品网上销售,增加农牧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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