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ltzq_cjsm/2021-14394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川井苏木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0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川井苏木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川井苏木政府大院;邮编:015300;电话:0478-239660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川井苏木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旗委、旗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要求,着力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年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90条。窗口共受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2510件,接受各类咨询786次,均按时办理或办结。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保障。成立了由政府苏木达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部门单位明确工作责任、任务和要求,落实专人负责对日常工作和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以及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发布、归档等工作。同时,纪检监察办公室不定期对各科室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进行研判,提出并督促落实整改,切实保障信息公开质量。
2.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2021年我苏木出台了1个规范性文件,已依法在政务公开网站公开。
3.主动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严格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委、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巴党发【2020】14号),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目标,推出优化行政审批、梳理“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事项等多项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全部依法公开并以微信公众号、橱窗公开栏等形式大力宣传。
4.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公开质量。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目标,我苏木制定政务服务首问责任制等8项制度,建立健全政务服务长效机制。依托“好差评”系统和12345热线接受社会监督,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问责。一是实行代办服务,提高工作效率。推行“办理+代办”服务模式,凡属于苏木一级办理事项,苏木便民服中心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第一时间予以办理;凡属于旗级以上政府和主管部门审批代理的事项,苏木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全程代办,真正实现了百姓办事不出村,一般事项当日结。二是为缩短群众办理时间,苏木便民服务中心窗口部门为行动不便、外地务工和政策了解不清的群众建立微信群,通过网络平台及时告知、解答群众所提出的问题,提高群众办事效率。
5.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我苏木逐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执法人员信息、执法流程和执法结果公开。按照法律法规对行政执法行为公开的规定,及时公布行政执法决定。
6.其他便民政务信息公开措施。川井苏木政务服务窗口设在党群服务中心服务大厅,根据政务服务事项的标准、流程、时限等要求,制作并摆放政务服务工作手册和政策明白卡等资料,方便办事群众查询政府信息、申请信息公开、咨询办理业务等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共公开信息190条,其中涉及川井苏木概况、机构职能和领导信息、规划计划、三重一大信息、办事服务、数据发布、疫情防控等包含应公开和民众热切关注的民生等信息。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未收到申请。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我苏木政务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务公开内容的准确把握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仍需要进一步推进,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设置还不完整,指南和目录的更新速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策解读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的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2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继续抓好《条例》的落实。做好苏木相关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修订,保证工作依法依规。同时积极参加旗综合培训课程中充实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内容,切实提高培训质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水平。
2.持续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通过整改,完善各栏目内容,进一步提高了公开信息的可视性、完整性和便利性。同时,对指南和目录优化、细化,严格按照制度规范定期修订更新,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不断完善政策解读各项措施。推动政策性文件解读进一步完善,重点提高解读精准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统筹运用文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动漫、图解图表、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有针对性的回应服务对象对政策文件草案的疑虑点、关注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