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ltzq_hlstsm/2022-00393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呼勒斯太苏木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3-22 |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全乡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执行本级党委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3、制定和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4、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乌拉特中旗呼勒斯太苏木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包括政府本级预算。
呼勒斯太苏木全镇总面积为2049平方公里,辖14个行政村,总人口5006人。呼勒斯太苏木编制人数59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29人;实有人数137人,其中:行政人员21人,离岗人员12人,事业人员30人,离退休68人,抚恤5人、政府买岗1人。我苏木机构设置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 8个站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