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ltzq_sjj/2022-00725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审计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2-0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对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统计和总结,并向全社会公开。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该报告在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http://www.wltzq.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1〕30号)的规定,全面贯彻《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文件,根据乌拉特中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关部署要求,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为目标,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强信息发布,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和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聚焦人民群众的大小事,切实履行政务公开职责,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全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通过各类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4条,其中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3条;乌拉特中旗“六大公开”便民监督服务平台中共公开信息6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从申请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进行规范。截止12月底,我局未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始终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同时,结合审计局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归集和审核,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以“六大公开”便民监督服务平台(审计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为依托,及时更新栏目设置,优化信息发布板块,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发布和查阅渠道,提高网站信息容量,使社会各界查阅更加方便。同时充分发挥乌拉特中旗“六大公开”便民监督服务平台(审计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在完善网站平台建设的同时确保信息内容丰富,服务完善周到,更新及时准确,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配备工作人员,确保平台高效有序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内容尚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
2022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推进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主动解疑释惑,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着力提升解读回应的权威性和针对性,确保政策性文件“应解读、尽解读”。二是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宣传栏、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媒体,强化宣传的力度、广度与深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并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无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