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ltzq_czj/2022-00839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文 号 | 6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2-10 |
2021年,乌拉特中旗财政局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旗政务服务局相关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制度》的规定,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建设,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步提高了财政公信力。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报告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1〕30号)的规定,全面贯彻《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文件,根据巴彦淖尔市和乌拉特中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关部署要求,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系,提高思想认识为目标,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强信息发布,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和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聚焦人民群众的大小事,切实履行政务公开职责,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通过政务公开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6条,政策性文件12条,管理公开18条,结果公开12条,服务公开6条,其它信息公13开条。转载及发布国家、地方各类政策解读信息5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0条,通过政民互动开展民意征集0条、咨询建议答复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从申请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进行规范。截止12月底,我局未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始终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同时,结合旗财政局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归集和审核,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以政务公开网站、微信群、电子屏幕等宣传平台为依托,及时更新栏目设置,优化信息发布板块,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发布和查阅渠道,提高网站信息容量,使社会各界查阅更加方便。同时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关于预决算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全旗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规范、有序地完成全旗财政收支情况月公开及政府债务公开公示工作,打造“阳光财政”。在旗政府栏目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的政策与标准、分配结果等信息公开,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使广大社会公众了解和掌握相关惠民政策,维护自身利益。
(五)监督保障情况
财政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务公开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重新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继续发挥领导小组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导部门作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2021年我局参加了“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暨“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培训会,并派负责人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培训,确保平台高效有序运行。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度,我局不存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今年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中,我局取仍然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一是公开信息质量不高;二是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有的公开内容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三是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如决策公开、意见征集还有所欠缺。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按照旗政务服务局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服务公开工作实施。
一是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相应信息,内容涵盖财政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解读、财政预决算信息、财政业务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会计管理、民生工程信息等诸多方面,并按照工作要求,按季度统计报送信息公开情况。
二是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加大政务公开制度的执行力度,要求政务信息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明确规定了各股室每月公开政务信息的时限和数量,要求各股室积极与办公室配合,确保网上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乌拉特中旗财政局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