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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教育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4-07
2022年安全工作计划
发布单位:教育局 发布人:张丽娜 发布时间:2022-04-07 点击量:3 字体:

2022年安全工作计划

 

  2022年,全旗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在市教育局、旗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建设“平安乌中旗”为主线,以系列“平安校园”创建为载体,以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为重点,以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为突破口,聚焦解决难题,聚焦补齐短板,加强管理,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旗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谐发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和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把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放到突出位置,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努力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继续坚持“制度保障,重在预防”的思路,以“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载体,开展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努力达到“设施无隐患、管理无漏洞、教育无盲区”要求,做到“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安全稳定”,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为全旗教育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安全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推进网格化安全管理,健全安全工作体制机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增强广大师生、教职工安全意识,拓宽安全工作宣传渠道,积极开展隐患自查与督导检查等工作,加强校园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安全、防踩踏安全、学生假期安全、教育教学安全和学生心理健康安全。切实消除校园安全隐患,创建安全、和谐校园环境,保障全旗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具体措施

  以“平安校园”创建为抓手,以隐患排查整治为关键,以日常安全管理为重点,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督查,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

  (一)落实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稳定“党政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运行机制,落实“校(园)长负总责,全员有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学校安全稳定管理责任制,强化校(园)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通过签订责任状等方式,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健全岗位安全监管工作体制,不断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全面消除校园安全管控盲区。坚持安全稳定管理“一票否决”制,实施工作约谈制、警示制和考核奖惩制,将校园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教职工要熟知各项规章制度、预案流程,按时开展演练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

  今年,要把网格化日常监管作为提高校园安全工作的重点。建立、完善校园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机制,全旗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工要全员落实在现任职岗位上履行相应安全监管职责。构建“分级管理、层层履责、一岗双责、责任到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交错、全面覆盖”的安全监管网格。

  (三)加强安全教育工作

  1.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将安全教育作为重点工作,深入推进安全教育进课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着力打造安全教育高效模式,采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切实加强学生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法制教育、禁毒教育、身心健康、防溺水、防火、防电、防踩踏、防中毒、防传染病、防性侵、防电信诈骗等安全预警教育,让安全意识入脑入心。加强家长的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全员培训制度,将安全管理纳入新教师岗前培训必修内容。大力崇尚并积极营建“人人守安全规范、处处讲安全规范、事事重安全规范”的良好校园安全文化氛围。

  2.强化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校讯通等宣传媒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活动、“11.9”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等时间节点,进行安全主题系列教育,不断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基本常识。

  3.加强学生德育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主线,遵循中小学生教育规律和成长、认知规律,着眼于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进一步明确学校德育目标、规范德育管理、强化德育队伍,创新德育教育途径;大力加强法治教育,继续推进法制副校长进校园活动,定期开展法治宣传及警示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树立法律意识,防范抵制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性侵事件、反诈骗等侵害学生事件发生;重视和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重视特殊学生和重点群体管理,完善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体系,落实特殊学生动态档案与帮扶疏导机制。

  4.加强校园应急管理和疏散演练活动。健全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构建科学完备、实用高效的学校安全应急预案。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积极开展应急逃生救援演练活动,拓展课间操和应急演练集合功能,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突发事件、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5.12地震、11.9消防等全体师生参加的安全应急演练。加强应急管理和救援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应急队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不断完善安防建设、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1.今年,教育系统继续巩固《内蒙古自治区加快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内公通字【2019】16号),全面提升完善校园“三防”建设,增配专职保安人员,配备相应的护卫器械。校园保安工作期间,要规范着装,持证上岗,佩戴器械。继续推进校园警务室和保安室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升校园安保管理水平,定期开展保安技能培训及应急处置技能演练,着力提升安保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

  2.进一步推进和规范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运用,强化管理,定期检查,做好校园安全视频监控平台监管,及时妥善处置视频监管发现的问题,确保设施设备运转正常。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围墙、护栏等实体防范设施建设和校园门口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积极推动新技术、新手段在校园安防建设领域的深度应用,构建智能与实体相结合的立体校园安防体系。

  3.严格执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强化校园周边重点巡防,积极协调加强以公安民警为主导,整合校园保安、校园带班领导、值周教师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建设,做好每天上、下学重点时段校门口安全管理和秩序维护。

  (四)抓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隐患排查是校园安全维稳的基础性工作,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强化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不断加强师生“隐患即事故”的危机意识,明确各岗位人员安全责任与职责,细化落实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本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一步排查过滤,开展隐患自查工作必须要从细从实,从严从紧,保证不留死角。

  2.完善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台账建设,规范台账目录、台账内容、台账方式,做好隐患登记、整改、复查等工作,以排查促整改,以整改促安全。旗教育局将通过集中检查(季度联合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专项和综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旗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检查,重在查实情、看实况、重实效。

  (五)提升消防安全防范能力

  1.各学校、幼儿园要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消防设施设备,保持消防设施器材齐全有效,消防警示标语充足醒目,应急灯功能正常,保障疏散通道畅通,确保预防措施到位。要按要求在各类场合配备消防器材,强化微型消防站以及各类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添置应配消防器材。

  2.运用科学手段,落实消防防火“日巡查、月检查、重要节点重点检查”机制,认真开展校园内各类消防设施的检查巡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备用状态。重点检查消控室的配置运行是否正常,学生宿舍、宿舍管理员室、保安室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燃气灶具,各类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可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宿舍是否双通道,是否使用铁栅栏将宿舍大门上锁,配电房是否堆放杂物,是否存在电线私接乱拉、老化的情况,锅炉、气体钢瓶等特种设备是否按期检修,实验室危化品管理是否到位。

  3.建立校园志愿消防队,抓好消防安全“进校园、进课堂、进军训”工作,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加强消防安全“三个自主、两个公开、一个承诺”宣传教育,定期对师生教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加大消防知识培训力度,确保每个岗位人员掌握了解消防知识,会使用消防器械。

  (六)认真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1.提高思想认识,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活动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继续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基本原则,不折不扣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要求与任务,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健全完善相关资料台账,全力整治乱点乱象,进一步强化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安全。

  2.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狠抓工作落实;继续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防范校园欺凌,强化对行业乱象与涉黑涉恶,涉及师生的黑恶势力的摸排整治,各学校、幼儿园要在开学后集中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充分发挥班主任、班干部、信息员的作用,及时了解掌握学生之间矛盾纠纷,确保第一时间化解到位,不留隐患,对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对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要认真排查,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七)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1.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密切联系相关部门和学生家长,经常性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通过与家长签订责任状、“小手拉大手”活动、发告家长书、开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有关交通安全防范知识、监护责任,强化交通安全责任意识。

  2.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开展学生上下学出行方式调查摸底,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违规接送学生行为,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多途径开展联合行动,依靠社会力量来保证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加强学校内部车辆管理,规范车辆进出线路和停放,确保校园门口车辆出入安全。

  3.各学校、幼儿园要积极协调公安、交警、应急管理、消防、市场监管、卫健、文旅、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部门和各属地政府,深入开展“护校安园”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不断完善校园门口及行驶线路危险路段的交通标志标语及设施和治理校园周边交通拥堵现象,全面建成由各方力量参与的护学岗,并常态化运行,确保校门口道路通畅和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定期不定期开展集中整治和联合检查执法活动,抓好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网吧、饮食服务场所、音像等文化市场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净化优化校园及周边环境。

  (八)加强学生宿舍管理

  强化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夜巡值班制度,制订和完善寄宿生点名册、宿舍安全检查记录、宿舍日常工作检查记录、宿舍“管制刀具”检查记录、宿舍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表册制度。严格执行寄宿生就寝点名制度,严防寄宿生就寝后离校,严禁校外人员在学生宿舍借宿,把好房门关。落实各个时段的考勤制度,发现学生缺勤,要及时了解学生的去向,及时报告学校和家长。学生请假原则上应由家长提出,否则班主任应联系家长,得到家长同意方可批假,切实提高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学生在校的健康和安全;要全方位改善学生宿舍环境卫生条件,做好宿舍的消毒及通风换气工作,消除宿舍异味,保持空气新鲜,预防流行性疾病发生,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有关要求完善消杀毒流程,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九)重视防溺水安全管理

  溺水事故是危害学生安全的“第一杀手”,要进一步增强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务必抓紧抓好。提前教育预警,开展戏水学生情况专项排摸行动,有针对性地强化教育和管理。强化与家长、社会的联系,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教育防范网络。强化重点时间、重点部位管理,主动联合水利部门、乡镇、嘎查村(社区),对重点水域安装警示告示牌,通过签订责任状、讲座、班会、致家长信、新媒体等宣传教育形式,开展防溺水主题宣传教育,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使家长在节假日及学生上学、放学途中这些脱离学校老师管理的时段承担起监护人的责任,加强对孩子的监管。继续开展“防溺水平安假期”专项行动,多方联动,做好防溺水事件的群防群控工作,努力遏制溺水死亡事故。

  (十)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加强电教仪器、实验仪器、化学药品的安全使用管理。学校要加强危险物品的管理,制定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气体、液体等易对师生产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一是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存放、保管实行专人负责、双人双锁管理,设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人,建立严格的保管、检查、检测、库存、废品回收登记制度。二是根据各种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类别制作分类检签,分类摆放,严禁各类危险化学品混装混用,要配备相应的防火、防毒、防腐蚀和通风设施。三是危险化学品必须存放于专门地点,严禁混存混放。四是建立危险化学品领取、使用审批制度。五是积极协调旗生态环境局、旗公安局,对学校多年遗留的过期不用的危险化学药品统一进行集中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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