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ltzq_hltz/2022-01201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海流图镇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2-07 |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发挥政 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编制《海流图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海流图镇人民政府查阅本《指南》。
海流图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是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镇政府各部门的信息公开由信息生成和保存的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公开信息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条例》第三章、《办法》第二章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巴彦淖尔市政务公开”网站(http://1.25.240.11:8082/index.jsp)
2.通过公示栏、大屏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地址: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人民政府
工作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8-5914312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本机关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当场提出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通信地址:海流图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邮政编码:015300
3.电子邮箱申请。请将电子版申请表填写完备发送至hltzzhb@163.com;邮件标题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申请表,申请人要详细、准确写明所申请政府信息名称、文号准确的文件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表可以在本机关政府党政综合办处领取,也可以在“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网站地址:(http://www.wltzq.gov.cn/)
(三)收到申请时间的确定
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自收到申请之日的次日起计算。
(四)答复期限
依据《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五)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8-5914312
通讯地址: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205办公室
邮政编码:015300
电子邮箱:hltzzhb@163.com
四、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进行投诉。投诉电话:0478-5914312。接待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向乌拉特中旗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海流图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