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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乌加河镇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4-18
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关于《全民国家安全日》的解读
发布单位:乌加河镇 发布人:王健 发布时间:2022-04-18 点击量:9 字体:

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关于《全民国家安全

教育日》的解读

 

 

 

 

 

 

 

 

 

 

 

一、什么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

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哪一天?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设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三、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主题是什么?

今年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主题是“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四、什么是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五、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我国国家安全领域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领域。

 

 

 

 

 

 

 

 

 

 

 

 

 

 

六、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 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 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 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 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 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七、社会组织和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八、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意义是什么?

    (一)有利于贯彻落实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2014年4月15日,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首次明确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这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维护国家安全的根本方针政策。

    (二)有利于提高政府和社会公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国家安全法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指导思想,规定了一系列不同于传统国家安全观的国家安全制度,将国家安全的内涵扩展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领域,突出强调了维护国家安全不仅仅是专门机关的任务,而是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的义务和职责。

    (三)有利于增强国家安全法普法宣传活动。国家安全法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集中地向社会公众传播国家安全方面的知识,便于在短时间内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让更多的社会公众接触和了解到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特别是懂得如何依法履行自身的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职责和义务。

    九、乌加河镇如何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宣传活动?

    (一)积极开展座谈会、学习会。运用座谈会、党委(党组)专题学习会等形式,促进领导干部增强国家安全观念,带头维护国家安全。

    (二)国家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在乌加河镇学校利用校园广播、横幅标语、海报、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宣传,让师生充分了解国家安全基本知识。

    (三)国家安全知识进商铺活动。乌加河镇政府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内的各个商铺通过发放宣传册、小礼物、海报等方式,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宣传。

    (四)利用各项平台进行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个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向群众推送国家安全主题知识。在村,依托道德讲堂、法治学校,组织法律咨询、资料发放等下乡活动,将国家安全知识送到田间地头、千家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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