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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ltzq_bywlsm/2022-02129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巴音乌兰苏木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4-20
乌拉特中旗巴音乌兰苏木转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发布单位:巴音乌兰苏木 发布人:敖登图雅 发布时间:2022-04-20 点击量:8 字体: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凡我旗户籍的城乡居民(包括城镇居民、农牧民、各类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均可参加;常住我旗的非我旗户籍的外来人员也可自愿参加。

二、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咋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为每年10月份开始交下一年度的费用,截止时间为下一年度2月份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结算年度为自然年度,即每年 1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个人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可以享受哪些待遇及筹资标准

参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后,一是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住院报销;二是可以享受医疗救助;四是可以享受意外保险。例如2022年个人缴费370元(大病保险50元,意外保险15元)。

四、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哪些好处?

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后,一是可以享受门诊报销;二是可以享受门诊慢病报销;三是可以享受住院报销;四是特殊疾病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列入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的病种包括:终末期肾病、布鲁氏杆菌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重型精神病、儿童苯丙酮尿症、儿童尿道下裂、肺结核(活动性肺结核和耐药肺结核)

五、定点医疗机构如何报销?

门诊报销的医疗机构有:旗内实施一体化管理的嘎查村卫生室、各苏木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报销的医疗机构有:旗直医疗机构、本旗内苏木镇卫生院;市内各旗县区二级、三级医院以及市外三级综合医院、二级及以上专科医院

六、怎样就诊和转诊?自治区内无需转诊

(一)住院 起付线、补偿比例、封顶线所在地

就诊医疗机构

起付线

(元)

报销比例(%)

封顶线(万元)

市内苏木镇社区

一级医院

200

90

20

市内旗县区

二级医院

600

75

三级医院

1500

65

(二)巴彦淖尔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标准

病 名 称

报销比例%

补偿封顶线(人/元)

1、糖尿病2、股骨头坏死3、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伴肝功能重度异常4、结核病5、系统性红斑狼疮6、类风湿性关节炎(关节变形)7、脑出血及脑梗塞后遗症(瘫痪在床)8、白血病9、再障贫血10、重症肌无力11、重度抑郁症12、精神分裂症13、帕金森综合症14、哮喘15、肺心病16、牛皮癣17、白癜风

60

1500

18、恶性肿瘤

60

3500

19、血管搭桥、支架术后、起搏器植入术 (时限为术后18个月,超出不再补贴)

60

2500

20、高血压

55

1000

21、肾、肝、骨髓移植术后(抗排异)

22、肺动脉高压

75

50000

23.布病(治疗期)

60

1000

24血友病

60

8000

25、大骨病

50

1500

26、慢性低钠血症(容量性和正常容量性)

27、多发性硬化症

50

15000

备注:所有慢性病患者的辅助用药、营养用药和检查费用等均不在医保支付范围。

(三)门诊统筹补偿政策

门诊统筹实行“按比例补偿,按人设起付线和年度封顶线”政策。参保人员在苏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嘎查村卫生室门诊就诊的费用按照50%的比例进行补偿,门诊起付线为累计50元,年度封顶线200元/人。门诊小手术补偿起付线为300元,按照70%的比例,年度封顶1200元。门诊“两病”:经规范诊断确诊为“两病”,需要服用降血压、降血糖药品的“两病”患者纳入保障范围。门诊“两病”报销实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50%,支付标准为每人每年度高血压300元、糖尿病600元,“两病”并发的门诊用药最高支付600元。

七、优惠政策:

(一)参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残疾人(指伤残等级鉴定为一、二级)住院补偿零起付线。

(二)新生儿、学龄前儿童、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住院起付线在上表的基础上降低50%,报销比例、封顶线同上表

(三)参保人在市域内定点公立蒙医中医医疗机构就诊,较其他同级医疗机构报销起付线降低40%,各类医疗机构使用目录内中医药报销比例提高10%,使用蒙医药报销比例提高15%,以上各项累加补偿比例不得高于90%。

(四)医疗救助市域内全面实施“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八、新生儿参保登记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明。原则上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对已使用父母姓名参保的新生儿,医疗保障部门应要求其监护人尽快更新信息。新生儿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居民医保的,按所在统筹地区具体规定执行。

九、慢性病审批认定程序及认定机构:

1.认定程序患有病种范围内慢性病的参保人员,携带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书原件、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简称医保办),填写《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注:对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尿毒症透析、血管搭桥、支架术后、起搏器植入术后,应即时受理,及时办结)。

2.认定机构:1)乌拉特中旗中蒙医院(海镇、文更、同和太)。(2)石哈河镇中心卫生院(石哈河、楚鲁图、新忽热苏木)。(3)德岭山镇中心卫生院(德岭山、乌梁素太、牧羊海)。(4)乌加河中心生院。(5)川井中心卫生院(川井、桑根达来、巴音乌兰、甘其毛都)。(6)宏丰卫生院(宏丰、呼勒斯太、石兰计)。

十、2021年大病保险具体支付比例为:

参保城乡居民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基本医保支付后个人承担累计超过1.4万元以上至5万元的按80%赔付;5万元以上至20万元95%赔付;20万元以上的按98%赔付。年度封顶线30万元。

十一2021年参保人意外伤害报销政策为住院可报费用扣除起付线1000元后按50%给予报销,封顶线10万元。

乌中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咨询电话:5917567  15247821017  

乌中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举报投诉电话:5917399  18304780391

十二、哪些医疗费用不能纳入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由公共卫生和计生服务项目负担,因非病理原因终止妊娠的、保胎、不孕不育、试管婴儿以及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医疗费用;

(二)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三)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四)各种非功能性生理缺陷治疗如重睑术、屈光不正等、非治疗性美容、整容、矫形手术、各种健康体检、养生项目、镶牙、种植牙、洁牙、牙列不整矫治、黄黑牙、牙缺损、色斑牙、烤瓷牙等诊疗项目所发生的;

(五)因犯罪、酗酒(含酒驾)、吸毒、自杀、自残、斗殴、医疗事故等造成的;

(六)境外就医的;

(七)医疗咨询、医疗鉴定、非疾病理疗住院、不遵医嘱拒不出院以及挂床住院等发生的费用;

(八)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规定不予报销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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