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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ltzq_shhz/2022-02448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石哈河镇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1-21
关于加强阴山北麓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 和合理利用的建议
发布单位:石哈河镇 发布人:孙晓弘 发布时间:2022-01-21 点击量:4 字体:


人大代表:菅茂华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节水工作,近年来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2019年,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提出“要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合理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坚持不合理用水需求”。2020年,在江苏考察时,提出“北方地区要从实际出发,坚持节约用水以水定城定业,不能随意扩大用水量”。2021年,在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提出要“坚持节水优先,把节水作为受水区的根本出路,长期深入做好节水工程,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产业结构、人口规模”。

我市阴山北麓农牧交错带东端,包括乌拉特中旗石哈河镇、德岭山镇北部部分地区及乌拉特前旗大佘太镇、小佘太镇、明安镇,均处于典型的山旱区,降雨稀少、地下水资源匮乏,生态极为脆弱,加之多年来对地下水资源的过度利用,对地区造成了一系列的不利影响,不仅制约农牧业现代化进程,而且影响人民生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面临着诸多风险隐患,加强阴山北麓山旱区水资源保护迫在眉睫。

为此,提议以下建议:

一是加快优化产业结构。从市级层面严格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四水四定”要求,在山旱区全面推广以谷子为主的高效节水农业,加强对节水高效农业发展的政策引导和技术支持,加强农业灌溉用水取水智能计量设施配套,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针对不同农作物的耗水量制定阶梯水价,倒逼种植结构调整。

二是完善水资源保护和高效利用机制。在市级层面完善取水许可制度、节水评价制度,以地下水超采区为重点,建立起覆盖市、旗、镇三级的地下水管控目标体系,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生态流量管理、取水许可管理、规划水资源论证、水资源承载力评价等制度,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三是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争取实施。市级层面加大跑办对接力度,围绕山旱区发展需要策划争取实施一批拦洪淤地坝、分散型引洪灌溉蓄水池项目,以有效拦蓄利用地表径流,在助推种养殖结构调整的同时,实现对地下水的有序涵养。

四是制定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地方性法规。市级层面将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列入立法计划,建立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以及修复治理的地方性法规,跟进完善超采管理、涵养回灌、监测评价及激励惩戒等配套机制,保障法规实施,提高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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