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ltzq_sfj/2022-03179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司法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1-12-31 | 发布日期 | 2022-05-24 |
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安排
2021年,乌拉特中旗司法局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统揽,谋全局、强基础、破难题,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发展,圆满完成年初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党建引领狠抓队伍建设。一是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成效显著。开设党史学习晨读课、学习夜校,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党史学习教育指定书目,开展集中学习83场次。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推进会5次,“一把手”讲党课3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疫情防控、民族工作、意识形态等重要内容23次,确保全局步调一致、行动统一。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学习5次,开展“凝心聚力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党日活动10次。先后4次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开门纳谏座谈会,共征求到意见建议六个方面、20条,并已全部整改完毕,班子成员认领办实事6件。在全旗司法行政系统广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列出“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细化办实事内容12项,出台便民利民举措20项。截至目前,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180件。二是扎实开展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局党组准确把握教育整顿总体要求,围绕全旗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扎实推进“三个环节”,准确把握“六条要求”,确保“四项任务”取得实效。以学习教育为基础,切实筑牢思想根基,扎实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探索出“八个一”学习方法(一天一学、一学一记、一周一课、一月一测),全体干部政治素质明显提升。以查纠整改为重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经过4轮谈心谈话、政策宣讲、思想发动和3轮自查自纠,查找出司法行政系统存在的顽瘴痼疾问题12个,其他突出问题3个,经旗教整办审核,已全部销号。干警自查问题149个,给予提醒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处理11人。建立素质能力提升、干部交流轮岗等制度机制18项。三是守初心担使命,坚决扛起疫情防控责任。及时召开疫情防控部署会,党员干部纷纷响应防疫号召下沉社区开展疫情防控,第一时间成立临时党支部,在包联小区每日派驻三班工作人员无缝衔接值守,对所有进入小区人员、车辆一律严格查码测温,对公共区域及时进行消杀,用实际行动守护百姓平安。
(二)统筹做好依法治旗工作。筹备召开旗委依法治旗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依法治旗工作会议。对全旗法治政府建设开展督查,督促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部门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真正把责任压实、督查抓实。加快推广应用“法治巴彦淖尔智能化一体平台”,为执法单位配备执法终端130套,保障执法过程全记录、全留痕,实现与执法平台的有效对接。建立《旬报信息工作制度》,为全面掌握各单位法治建设情况提供有效途径。
(三)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始终把中央依法治国办对内蒙古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全局的中心工作来抓,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综合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出台《关于做好法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修改完善《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明确事项范围、建立事项清单、规范决策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主体合法有效。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从7月1日起集中受理全旗行政复议案件,建立行政诉讼案件台账,定期通报、督促出庭,全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两年达到100%。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和合法性审查,审查率达到100%。对全旗57个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全面清理并公布。全旗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达100%。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2021年被市司法局评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先进旗县”。积极推进全旗执法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组织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事项咨询决策并提供法律意见,切实为党委政府决策把好法律关口,做好法治文章。
(三)强化融合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起草《乌拉特中旗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组织各苏木镇、旗直机关单位100余名拟提任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组建“民法典专题宣讲团”,今年以来,共开展“法律六进”宣传活动62场次,举办《安全生产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民法典》等主题法治讲座和培训38场次,举行法治文艺演出29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和宣传品30000余份。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实施法治乡村建设,将党史学习教育与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相结合,到试点嘎查村和合作社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集中宣讲5场次,年内建成乡村法治广场1处。举行了全旗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集中宣传活动,30多家旗直单位和相关企业参加,掀起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教育的热潮。以“法律六进”为载体,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地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主题宣传活动1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利用LED流动法治宣传车,走进各住宅小区和城区主要街道不间断播放文明城市创建公益视频、倡议书和《文明市民公约》,为创建文明城市“呐喊助威”。
(四)不断夯实社会和谐稳定基础。强化组织建设,形成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的调解队伍。在旗、镇、嘎查村(社区)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09个,广泛吸收退休法官、检察官等法律专业人士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有效破解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难题。全年共计调解纠纷687件,调解成功610件,成功率达到98%以上,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88.22万元,旗综合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区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与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持续开展矛盾纠纷部门联合调处工作和“息诉息访促平安”专项调解工作。在各苏木镇派出所成立了“警民联调室”,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完成乌拉特中旗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标准化建设,调解纠纷30余件,涉案金额600余万元。以标准化司法所建设为契机,打造一批在人民群众心中“叫得响、做得好、信得过”的个人调解工作室,提升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和影响力,目前,我旗共有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5个,温更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调解员哈斯塔娜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和“自治区金牌调解员”。主动参与全旗信访矛盾化解,参与化解中央督导组交办信访案件10件。严格落实重点人员管控等机制,切实做到“情况明、管得住、能救济、保平安”。加强监地衔接工作,准确掌握刑释人员信息,有效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强化重点人员教育管控,防止恶性案件的发生。2021年,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65人,解除76人,目前现在册69人。
(五)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一体融合发展,在旗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集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和人民调解等服务事项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大厅,集中示范性地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以苏木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为抓手,安排法律服务工作者到公共法律服务站轮流值班“坐诊”。“一村一法律顾问”基本实现全覆盖,网建旗、苏木(镇)、嘎查村(社区)三级“法润万家”法律顾问微信塔群,累计推送蒙汉文法律知识3000余条,接受咨询210余人次,实现“云”享法律服务24小时不打烊。不断拓宽法律援助范围,设立优化“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快捷通道,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65件,接待来人来访900人次。积极推行办理公证“最多跑一趟”服务,组织律师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专项活动,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开展律师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活动,规范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行为。2021年,律师共办理案件64件,代写法律文书460余件,接待群众咨询1000余人,办理各类公证案件202件。
二、2022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执政水平再提高。重点抓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和智能化一体平台的运用推广,紧紧围绕“法治中旗”建设持续发力,坚定不移将依法治旗和法治政府向纵深推进。
(二)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理水平再提升。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继续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结合乡村振兴,在新建1-2个乡村法治文化广场,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完善以案释法制度,不断提高法治宣传覆盖面的专业性、有效性。
(三)探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方法,社会治理方式再创新。成立旗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受理、分流、指派、督办全旗矛盾纠纷案件,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组织、协调、调度有关部门联合进行调处,通过调解、速裁、司法确认、听证会等方式,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四)建成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法律服务水平再提高。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一体融合发展。加强对律师、公证员队伍的指导和管理,创新服务形式和载体,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五)加强队伍建设,队伍整体形象再改善。认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意识形态教育,持续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教育,建立健全机关与基层司法所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培养视野广、综合素质较高的司法行政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