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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ltzq_hltz/2021-02169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海流图镇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2-06
海流图镇政府信息公开反馈制度
发布单位:海流图镇 发布人:吕若楠 发布时间:2020-02-06 点击量:8 字体:

为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对我镇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我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反馈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和中心各项决定、措施的情况及工作经验和做法;

(二)上级领导调研时的情况、重要指示和讲话;

(三)各项工作的改革措施和最新动态,取得的重要进展与成绩;

(四)在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在改革发展中涌现出的优秀人物、先进事迹等;

(五)有特色、有创新的工作,对各项工作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六)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

(七)突发性事件与敏感性问题;

二、信息反馈要求

(一)信息反馈应做到言之有物,及时报送,真实可靠,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反映情况应突出特点,富有新意,可供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借鉴、参考。每则信息原则上应一事一报。

(二)实行政府信息反馈把关制。每项反馈信息由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要负责人逐级把关,重要信息由镇主要领导把关,坚持谁把关谁负责。

(三)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党政综合办公室指定信息员要向有关部门、单位通报;对重要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通报,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认真办理。

(四)对意见建议所涉及的问题,能立即解决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不能立即解决的,应向群众做出明确的解释说明,并制定解决的计划和措施,限期解决。意见建议办理结束后,及时对办理结果进行登记。

(五)严禁出现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推诿扯皮和置之不理的现象,坚决杜绝对提意见和建议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

三、征求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一)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

(二)开设热线电话:5914315

  本制度由海流图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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