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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新忽热苏木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5-10
乌拉特中旗新忽热苏木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发布单位:新忽热苏木 发布人:刘程埔 发布时间:2022-05-10 点击量:3 字体:

新忽热苏木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我苏木政务公开工作,现结合我苏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政府机关作风建设为目标,以保障农牧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农牧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着力解决农牧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全苏木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实行政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及时便民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为促进我苏木的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服务。

三、总体目标

构建高效廉洁的政务运行体系,是政务公开贯穿于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政府部门的行政效能、服务质量、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树立服务型政府的良好形象;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经过不懈努力,使政务公开成为行政机关施政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

四、义务人和权利人

各嘎查、各站办、二级单位作为义务人,应按照规定程序方式,公开和提供规范性文件、行政措施、行政决策等政务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为政务公开权利人,享有要求政务公开、获取政务信息的权利。

五、公开内容

1、有关农村牧区的重要政策法规。如转让、租用土地、草场的费用及补偿标准等;

2、机关干部在选拔、聘用、管理嘎查“两委”班子成员的工作中,及时公开,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方面;

3、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及进展情况。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农田基本建设及各嘎查道路水泥硬化建设情况的公开。

4、财政、集体资产收支及审计理财结果,对招待费、差旅费和专项经费进行了重点审查。

5、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预决算情况。比如安全饮水工程招投标均实行公开招投标。

6、公布涉农涉牧收费情况。

7、计划生育政策,包括计生奖励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

8、各职能单位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及责任人情况。

9、社会保障情况。民政优抚对象和标准、各种困难补助均张榜公布,防止不合理现象的发生。

10、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及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政务的活动情况。

六、公开形式

(一)会议公开。半年召开一次干部、职工大会,通报全苏木有关工作情况及涉及干部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公开栏。设立依法行政公示栏。将党政领导分工和各职能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本苏木内部人事任免情况,与农牧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政计生、扶贫救济、合作医疗等事项,事关全苏木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必须公示的事项和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等一律上墙公布。

(三)建立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1. 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台账,依据本级制定的公开目录逐项登记在台账本上;

2. 负责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事宜;

3. 受理和处理向本级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组织编制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5. 旗政务公开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府机关政务公开办公室明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咨询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成立了苏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司法、村务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指导推动和督促检查工作。

(二)狠抓落实

各嘎查、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把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建立政务公开投诉受理、定期监督检查和通报,政务公开内容备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使已开展的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同时要根据新形势和新的发展要求,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满足群众的知政要求,做到应公开的必须全部公开。政务公开所有内容必须经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再通过公开栏等形式公开。公开内容必须详实,责任必须明确,努力使政务公开工作成为服务社会的有效载体和联系群众的桥梁。

(三)强化监督

一是要健全监督网络,通过设立投诉信箱、公布监督投诉电话等多种形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每半年要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自查、总结,并将工作总结报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苏木政府将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四)责任追究

各嘎查、部门违反政务公开规定要求的,苏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苏木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直接问责主要领导。

 

 

乌拉特中旗新忽热苏木人民政府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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