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ltzq_xhrsm/2022-07932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新忽热苏木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1-22 |
乌拉特中旗新忽热苏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规定,结合我苏木实际,对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统计和总结,并向全社会公开。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报告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新忽热苏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1〕30号)规定,全面贯彻《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文件,根据乌拉特中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关部署要求,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为目标,紧紧围绕全苏木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政务公开职责,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为全苏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务公开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我苏木实际,重新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目标任务。为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将编制发布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人,对各类公开信息要求做到分类规范,目录清晰,及时发布。同时,加强信息发布的审查、审核工作和保密工作。
(三)落实工作措施。一是始终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保密审查内容、保密审查程序,对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逐一进行保密审查,从严把关,确保不涉密和不泄密。二是明确专职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平台发布工作,对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在信息产生或更新的2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平台上发布。
(四)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通过各类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7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4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3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基层政务公开20条。
(五)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从申请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进行规范。截止12月底,新忽热苏木未有依申请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新忽热苏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建设不够完善,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内容尚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未能及时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2022年新忽热苏木将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重点采取以下措施推进工作:一是积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二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分类、行政审批、回应关切等功能;提升服务内容,建立集中发布、统一查阅、便捷搜索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三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四是建立政务公开系统,加强政务服务,完善网上政务服务体系;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完善检查考核机制。
新忽热苏木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