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ltzq_ylbzj/2022-08085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医保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0-12 |
一、 总体思路
“十四五” 期间, 我旗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基本思路是: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 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织密织牢全民医疗保障网;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完善医疗保障政策,满足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和要求,增强参保群众的获得感。按照“补短板、 抓提升、强管理”总体思路,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额控制下的以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付费医保支付机制, 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完善稳定公平的待遇保障机制及可持续的医疗保障筹资和运行机制,推进以DRG(DRG付费是按照临床治疗相近、医疗资源消耗相近的原则对住院病例进行分组,医保基金和患者个人按照同病组同费用原则,向医院支付医疗费用的付费方式)付费方式改革为重点,稳步推行药械集中带量采购,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降低医疗机构的医疗投入成本,减轻参保群众的就医负担。
二、 重点工作:
(一)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
1.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清单管理制度,明确“保基本” 的内涵、 待遇边界、 政策调整的权限、决策制定的程序,规范生育保险经办流程,完善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城乡医疗保险制度。
2. 规范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认真执行职工重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健全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衔接机制。
3. 落实城乡医疗救助政策。 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经办流程,加大对患重特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人员的救助力度。 结合自治区、 市两级党委政府政策规定, 细化“十四五”期间医疗救助政策与“十三五” 期间医疗救助支持健康扶贫政策,确保平稳过渡和有效衔接。
(二) 全面落实基金筹资相关政策,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
1. 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认真执行筹资相关政策, 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筹资目标任务。
2. 加强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完善医保基金预算编制和管理办法,树立预算在基金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完善预算执行分析报告制度,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增强预算执行约束力,实现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可持续。
3. 加强对基金运行的动态监控和风险预警。建立基金风险定期评估制度,对存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对医保基金运行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提出应对风险的建议措施并及时报告。
(三) 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落实“互联网+” 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
1. 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诊疗服务项目 。
2. 规范医保总额控制、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医保付费方式,稳步推进按DRG付费方式改革,逐步建立以保证质量、控制成本,规范诊疗、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为核心的DRG 付费,发挥医保支付的激励约束作用。
3. 严格执行医联体(含医共体)、日间手术、日间病房、 远程诊疗、互联网医疗、家庭病床等医疗服务新形式、新形态的医保支付政策,研究出台旗域范围内紧密型医连体(含医共体) 医保总额控制办法,积极推进医联体(含医共体) 医保管理相关工作。
4. 落实“互联网+” 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构建城乡居民和贫困家庭共享优质医保服务新格局。
5. 严格执行药械招标采购改革相关制度,实现信息流、 资金流、物流在药械采购与监管平台的“三流合一” 。
(四) 完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 提升基金监管能力。
1.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队伍建设,提升依法依规监管能力, 建立独立、高效、专业的执法队伍,充分发挥社会三方力量监管作用,做到“人防、技防、专防、社防” 相结合。
2. 建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保信用评价管理机制,构建医保信用评价结果与医院的绩效考核、医保费用结算挂钩的衔接机制,积极推动将医保领域信用管理纳入社会公共信用管理体系。
3.加强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坚持“零容忍”,加强对欺诈骗保线索的发现和受理,建立线索督办和查处反馈制度。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严厉惩处欺诈骗保, 尤其是医疗机构内外勾结的欺诈骗保行为。
(五) 加强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持续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和水平。
1. 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服务体系。按照打造人民满意的医保公共服务的目标,形成自治区、市、旗、苏木镇、社区(村嘎查) 五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
2. 推进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建设标准化经办服务大厅(窗口 ),规范公共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流程,逐步实现市域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 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 一窗口 办理、 一单制结算” 。
3. 深入推进异地就医结算,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不断扩大异地就医结算业务种类。
4. 加强医保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医保人才培养工程,建设对群众有“温度”的医保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