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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司法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05-31 发布日期 2022-05-31
《乌拉特中旗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登记备案制度》政策解读
发布单位:司法局 发布人:张越英 发布时间:2022-05-31 点击量:3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为减轻企业负担,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积极营造更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结合我旗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乌拉特中旗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登记备案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现就《制度》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管理目标而进行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活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对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旗委、旗政府高度重视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多次通过制发文件、会议部署、领导批示等方式,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做出安排、提出要求,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实践中还存在着标准不统一、程序不规范、履职不到位、衔接不顺畅等问题。同时,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不断深入和营商环境的不断改善,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也面临着新形势和新要求,急需通过制度进行规范。为了实现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的系统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有效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最大限度的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有必要通过制定本《制度》加强对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的管理,进而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

二、主要内容

《制度》共12条,分别为行政执法部门实施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依据、行政执法主体和企业范围、执法年度计划上报、备案和公布要求、执法检查频次和例外情形、涉企执法检查和涉企行政处罚备案登记具体规定、涉企执法检查督查主体、方式、投诉举报和责任追究情形等内容,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确立了宽严相济原则。从检查领域上,明确区分了严查和宽管的范围。对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特殊行业和重点领域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检查,实现全覆盖。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领域和其他符合规定的领域,应当按照包容审慎监管的要求,做好日常检查。从检查结果上,确立了分类处置的原则,对重点监管领域,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对符合包容审慎监管要求的,要严格落实“首违不罚”“首违轻罚”制度,并加强对企业的教育和引导。

二是规定了日常检查频次和方式。《制度》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同一年度内对同一检查对象的检查原则上不得超过两次,但根据法律规定和上级要求开展的专项检查、特殊行业和重点领域的检查、企业涉嫌违法需对其调查取证的或者有其它严重违法违规情形的,不受上述检查频次要求的限制。

三是规范了涉企检查程序。一是建立了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年度计划。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必须制定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并报同级旗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备案;未列入检查计划的,不得随意开展检查。二是建立了涉企行政检查登记制度。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检查台账并按规定登记检查的时间、对象、方式等。三是建立涉企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要求对企业的执法检查以督促整改和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为目标,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需填写《涉企行政处罚备案表》,检查部门应在行政处罚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报旗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四是强化了保障措施。一是对执法事项实行监督检查。旗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将联合政府督查室建立涉企行政执法回访制度,对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涉企检查行为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二是明确投诉举报电话,对涉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反相关规定等情形的,应依法追究责任。三是强化了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责任和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监督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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