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ltzq_gaj/2022-11932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公安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2-20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旗公安局将“网上信息公开”作为提升警务效能、服务保障民生、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新平台之一。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充分展示公安机关良好形象,快速传递社会信息,努力发挥公安门户网站在深化警务公开、改善服务民生、提升队伍形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全局上下齐心共同努力下,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正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公安局按照《条例》规定和旗政府的要求,立足维护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同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做到公开事项审查有序有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安全、及时、准确。2021年旗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3件,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43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4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140条。受理并办结12345便民服务平台转办件8件,接收率、联系率、答复率、反馈率均为100%。受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件,全部办结完毕,实现了“件件有部署、事事有回音”。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旗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乌拉特中旗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履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公开程序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2021年,乌中旗公安局未接到依申请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同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调整。
(四)平台建设情况。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单位,旗公安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旗政府办政务公开股的指导,完成了新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维护,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确保做到便民、为民。
(五)监督保障情况。着眼于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建设,切实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结合上级工作部署,第一时间明确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健全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确立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了自上而下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7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464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1
2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运行良好,但工作中还存在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有待提高、时效性有待增强、规范性有待提升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在往年的工作基础上更深入、更细致、更全面地做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履行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的职责,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一)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的原则,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同时,进一步完善现有工作模式,统筹落实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指导相关警种、部门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确保工作衔接顺畅、无遗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
(二)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群众办事 “最多跑一次”的目标任务,督促相关警种、部门及时办理群众网上申请,线上线下无缝对接,最大限度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和宣传。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实现有效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宣传,使市民群众更多地了解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乌拉特中旗公安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