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ltzq_cjsm/2023-00051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川井苏木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1-30 |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乌拉特中旗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的规定,结合我苏木实际,对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统计和总结,并向全社会公开。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川井苏木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川井苏木政府大院;邮编:015300;电话:0478-2396601)该报告在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wltzq.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苏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1〕30号)的规定,全面贯彻《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文件,根据巴彦淖尔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关部署要求,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为目标,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强信息发布,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和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聚焦人民群众的大小事,切实履行政务公开职责,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全苏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通过各类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70条,其中政务公开网站11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60条;政策性文件6条,全责清单5条,数据发布3条,办事服务6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0条。转载及发布国家、地方各类政策解读信息10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0条,通过政民互动开展民意征集0条、咨询建议答复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苏木截止2022年12月底,我苏木未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苏木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我乡一直努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旗政府统一部署,及时发布政务信息,网站设置工作动态、相关法规回应公众关注热点。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苏木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务公开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我苏木政务公开工作实际,依托“好差评”系统和12345热线接受社会监督,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问责。重新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继续发挥领导小组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导部门作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苏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苏木政务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是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仍需要进一步推进,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设置还不完整,指南和目录的更新速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策解读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的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3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持续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通过整改,完善各栏目内容,进一步提高了公开信息的可视性、完整性和便利性。同时,对指南和目录优化、细化,严格按照制度规范定期修订更新,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苏木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无其他报告事项。
乌拉特中旗川井苏木人民政府
2023年1月5日